2001年5月20日 星期日

為而不爭的信仰

經文:創世紀十三章5-17 節                           

日期:二○○一年 五月 廿日

主講:董   倫   賢  牧師
                 

                                                                                                          
 前言

     台灣可能是太擁擠,加上長期受到颱風、地震、白色恐怖及「共匪」的威脅,使許多人沒有安全感,所以,在這個社會許多人一生的目標就是爭,許多人不擇手段去爭名、爭利、爭地位,如果爭不過人,輸不起,就找機會鬥人、整人。連開車也是爭先恐後,當我們規規矩矩開車時,常常會遇到一些人違規駕車,硬搶在自己車子的前面,一方面覺得他們自以為很聰明,使我們這些守規矩的人,忽然覺得自己很笨。這就是台灣人所面對的惡質文化:投機取巧,巧取豪奪,不管別人死活,自以為有小聰明,卻害人害己。

今天的台灣在政治所見到的是黑金當道;在經濟是惡性倒閉,上市公司的負責人以五鬼搬運的方法掏空公家資產;在社會所看到的是淫亂、外遇、家庭暴力、離婚、虐童、家庭破碎等種種的苦難。而且,災難一波接一波,人禍天災,天災人禍,源源不絕,這和臺灣人這種好鬥、好爭的文化有密切的關係,有些人好鬥成性,上了癮,不能停,無事找事鬥,就是要過過整人、鬥人的癮。可惜,本來豐衣足食的寶島,卻不知不覺已經天黑一邊了。

    但是,這種亂象並不是神創造的本意,萬物在祂的攝理(providence)下,足以供應萬物的需要,天上的飛鳥、田中的白鷺絲、野地的百合花都被天父養活,何況比這些更寶貴的人呢!神不偏待人,祂甚至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祂要我們去愛我們的鄰居,包括自己的家人;要我們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主耶穌說:「施比受更為有福。」祂要我們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做世人不喜歡做的事,就是給人,而不要只想得,想爭。

今天跟各位分享為而不爭的信仰,就是要認識這位創造萬有、統管萬有、既慈愛又公義的上帝,我們越認識祂,就越有安全感,就能不為明天憂慮,不必跟人爭,能按步就班,以平常心、安心地做好自己本份應做的事,清楚活在世上的目的就是榮耀上帝,使自己成為別人的祝福,祂必堅固我們手所做的工。所以,沒有什麼好爭的,這樣就能得到真正的平安和喜樂。

(一)信心之父亞伯拉罕的生命典範:

亞伯拉罕和羅得離開埃及後,從邊境往伯特利附近去約要走三百二十公里路。遊牧民族主要是逐水草而居,在中東的乾季(四月到九月)必須到高處的草原牧羊,在濕季(十月到三月)則必須把羊群帶回平原,因此,牧人常常為爭奪豐美的牧場而相爭。我們看聖經:[亞伯蘭的牧人和羅得的牧人相爭。亞伯蘭就對羅得說:「你我不可相爭,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爭,因為我們是骨肉〔原文是弟兄〕。遍地不都在你眼前嗎?請你離開我: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這是一段很感人的經文。

羅得是孤兒,也是亞伯拉罕的姪子,亞伯拉罕是他的長輩,也是他的恩人,他不僅不向他討恩情,也不以長輩的地位壓他,相反的以愛心對待羅得並說出這樣的話:「你我不可相爭,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爭,因為我們是骨肉。遍地不都在你眼前嗎?請你離開我: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亞伯拉罕的確是個謙和的長者,他以愛心包容羅得,寧可讓步、吃虧,不與人爭,讓羅得優先選擇,這是何等寬闊的胸襟!

羅得卻老實不客氣地搶先爭得美地:就是死海以北的約旦河谷直到瑣珥,瑣珥位於約旦河谷最南端,死海的下方,聖經記載:[羅得舉目看見約旦河的全平原,直到瑣珥,都是滋潤的,那地在耶和華未滅所多瑪、蛾摩拉以先如同耶和華的園子,也像埃及地。羅得住在平原的城邑,漸漸挪移帳棚,直到所多瑪。所多瑪人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可是,今天的所多瑪已經草木不生,剩下的只是一片鹽山。

羅得沉迷在罪惡當中,漸漸挪移帳棚,事實上已經糊裡糊塗地移出所應許的迦南美地。後來羅得在所多瑪被擄,還是亞伯拉罕不念舊惡把他一家營救出來。人離開神的祝福也是漸漸的,是不知不覺的。使亞伯拉罕反而得到整個應許之地│迦南地。亞伯拉罕以愛心為動機不與人爭,表面來看是損失,卻反而蒙神賜福。羅得的問題是怕輸、怕吃虧、爭先恐後。到頭來是一場空,甚至差一點喪失性命。

我早年在澳洲深造時受到一份座右銘│祈願的幫助,其中有一段寫著:「要避開那些說大話和野心勃勃的人,他們會使人的心靈苦惱,假如你和別人比較,你可能會覺得虛空和苦毒,因為,永遠會有人高你一等,或比你略遜一籌,要享受你自己的成就和計劃。這世界還有許多人為崇高的理想來獻身,到處也可以見到英雄事蹟。」這段話一直鼓勵我秉持理想來奮鬥。

(二)亞伯拉罕的信心是因為認識神:

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就是認識神,認識祂是萬有的主,認識祂的慈愛永遠長存,認識祂是聖潔是公義的。認識神的人就會敬畏神,離開罪惡,信靠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完成的救恩,人對神有信靠的心也是出於神的恩典,神就稱那信靠神的人為義,樂意與被祂稱為義的人同在,並賜給他新的生命。

每個人都是從小信開始,才漸漸認識神的,漸漸有信心的。一個有信心的人,必然會產生信心的行動,在行動中經歷神,認識神。所以人對神的認識和信心是有關係,而且是漸進的,也可以是漸退的,越有信心就越認識神,越認識神就越有信心,這就是有的還要加給他,是正回授效應。越沒有信心就越不認識神,越不認識神就越沒有信心,甚至完全失去信心,這就是「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把他奪去的」的意思,是負回授效應。

認識神的人樂意以信心去順服神的命令,[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哪裏去。來 一一8]那時他的信心還不堅強,在創世記十二章記載他為了逃荒下到埃及,但是卻表現了小信以及自我中心,為了保全自己的性命,甚至出賣他的妻子給法老王。當他回到伯特利時,被提醒神和他所立的約,亞伯拉罕也有信心起伏的時候。後來神幫他恢復信心,亞伯拉罕恢復信心之後,他的眼光和心胸也被神改變:他在埃及時是目光如豆,只顧自己的利益;在伯特利則是具有遠象(遠景),而且把他的前途交託給上帝,不與人爭。他回轉之後,以敬拜神,求告耶和華的名為他生活的中心。亞伯拉罕在伯特利和艾的中間放棄作為長者的權利,去選擇定居的地方。有信心的亞伯拉罕表現出來的生命是:謙和、不爭、愛心和慷慨。

(三)神報償有信心的行動:

我們來看亞伯拉罕以信心和愛心不與羅得相爭的結果:「羅得離別亞伯蘭以後,耶和華對亞伯蘭說:「從你所在的地方,你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我也要使你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人若能數算地上的塵沙才能數算你的後裔。你起來,縱橫走遍這地,因為我必把這地賜給你。」這點證明神是公義的,祂的眼目無處不在;惡人善人祂都鑒察(箴言十五3)。

這世界很多事實說明為而不爭是值得我們來慎重思考的一種待人處世的智慧,歷史上神所重用的人都是迫不得以的領袖(reluctant leader),如:奧古斯丁曾經是米蘭大學的教授,悔改歸信後,原本要回故鄉當修道士,在他卅七歲時,卻給人強拉去參與希坡(Hippo,現今之Annaba)教會的工作;五年後,成了希坡的主教。他是被迫出來當領袖的人,因為奧古斯丁平常就是一個很用心追求真理的人。現代台灣的傳奇人物曹永和是另一例證,他以一個中學畢業的學歷,靠著平時在台大圖書館的默默耕耘,並且具有節儉、毅力和謙遜的美德,居然通十國語文(包括古荷蘭文),並能以宏觀來研究歷史,成為荷據時代台灣史的權威,在晚年被選為中研院院士而受到肯定。他也是為而不爭的典型。

他們都有一個特點,就是在小事上忠心,做事絕不隨便或馬馬虎虎,敷衍了事。主耶穌說:「誰是那忠心有見識管家,主人派他管理家裡的人,按時分糧給他們呢?主人來到,看見僕人這樣行,那僕人就有福了。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主人要派他們管理一切所有的。路加福音十二章四十二│四十四節」在小事上忠心的人才能使自己成為領袖材料,有一天神一定會讓這樣的人許多機會,所以,重點不是在爭,重點是怎麼為,怎麼做。為而不爭不是消極的態度,反而是一種智慧,使我們能立於不敗之地。

結論

認識神的人不僅為而不爭,還會看無自己,像亞伯拉罕成全羅得一樣,他不覺得委屈,必要時還會拉他一把。神的國很大,超乎我們的想像,如果我們肯成全別人,不與人爭,則海闊天空,到處都是事奉的機會。羅得是一個反面教材:他的自私、與人相爭,偏行己路,最後走上自我毀滅的道路。

耶穌說:「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馬太六33」這世界很少人會爭著求神的國和祂的義,所以,我們可以不必和人爭,認真學習遵行神的旨意,使神的國降臨,就是有計劃、有恆心地在我們的崗位見證福音,同時愛我們的鄰居和家人,並保守自己行在義路當中,這樣神必不會虧待我們的,在過去以及現在都證實主的應許是真的,問題是我們肯不肯踏出信心的第一步。這樣,才能因著更加認識神而幫助我們達到為而不爭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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