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30日 星期日

聖經中的婦女(五) 患血漏的婦人 -- 李晶晶

寫作於2008、11、16
作者:李晶晶 牧師

 馬可福音5:21-43

一、 前言:露芭—貝爾森的天使(Luba:the angel of Bergen-Belsen) 

各位弟兄姊妹平安。介紹一本繪本給大家,「露芭―貝爾森的天使」,露芭是一個猶太裔荷蘭人,她本身也是一個護士,在二次世界大戰期間1942年,納粹入侵她的國家荷蘭,把她的親人都抓進集中營,很多的親人被殺,她跟丈夫孩子整個失散了。在那兩年中,因為她是護士的特殊身份,使她可以自由地在集中營裡走動,但她沒有表明自己猶太人的身份,因為那會遭來殺身之禍,所以納粹把她當成是政治犯,讓她在集中營裡當護士。在那段日子裡,她一直在問:「為什麼我還活著?為什麼我可以倖免於難,不像她其他的親人被殺?」這個疑問在她被關在集中營裡兩年之後得到答案。  1944年夜裡的一個冬天,當她在想念丈夫和年幼的孩子時,她聽到了哭聲,隨著那個哭聲走進森林裡的樹叢中,她看到了五十四個孩子。這五十四個孩子是荷蘭鑽石雕刻商的小孩,他們的父親都被納粹抓走了,德軍將他們丟到荒郊野外,等著讓寒冬將他們活活地凍死,結果被露芭發現了,可是她心裡有一個掙扎,自己本身已經是在納粹的夾縫中求生存了,這時候她還要伸出援手嗎?她要幫助這五十四個小孩嗎?她可以嗎?有辦法嗎?後來她就去找了她的伙伴們,請大家來試試看,其他人問她說:「你已經自身難保了,為什麼還願意這樣做呢?」她說她明白了:「神讓我活到現在,就是要讓我對這些孩子伸出援手。」這是要付代價的,她冒死也要照顧這些小孩,每一天偷偷掩掩的去找食物,要躲過那些德軍的眼目,來照顧這些孩子。到了1945年,經過了四個月,大戰結束了,當中有五十二個孩子活下來,你可以想像在那四個月的當中,她靠著神給她的恩典、靠著信心,在那夾縫中不僅自己求生存,並且也伸出了援手,救了這五十二個孩子。  他們在戰後被送回荷蘭。多年後這些孩子們長大了非常想念露芭,於是他們就開始尋找她,就在終戰五十週年紀念,1995年四月時把露芭找到了,他們又聚在一起了。在夾縫中,露芭自己靠著神的恩典活下來,並且向這幾個孩子伸出援手。  

二、 尋找耶穌的婦人 

1. 十二年血漏婦人v.s 十二歲少女(夾縫中的處境) 

今天我們要看的是另一個女人―血漏婦人的故事。剛才司會幫我們讀的這段經文是在馬可福音5:21-43,在這段經文中我們會看到,第21-24節是說有一群群眾圍著耶穌,有一個管會堂名叫睚魯的,來求耶穌醫治他十二歲快要死的女兒。第25-34節在耶穌行進的當中,來了一個患血漏的婦人,她夾在人群當中摸耶穌的衣裳,她心想:「只要這樣,我就可以得救,我的病就可以得著醫治。」不僅如此,耶穌反過來要找她,耶穌與婦女、婦女與耶穌在那裡會面了。可是很有意思,在第35-43節當婦女得醫治的同時傳來噩耗,是不是耽延了?不曉得。睚魯的鄰人來說:「耶穌您不用去了,因為那女兒已經死了。」可是耶穌對睚魯說:「不要怕,只要信。」結果在這個故事後面我們看到了,睚魯的女兒從死裡復活。今天我們要看的是夾在中間患血漏的婦人,在馬可福音5:21-43這段經文中其實透露了這個婦人的處境,在這一整段的經文裡,她的事件是夾在中間的,她夾在一個求神醫治十二歲少女的故事當中,過程中突然她跑出來,她突然的出現是不是延誤了少女得醫治呢?可是神的力量大過這一切。在這段經文中我們發現,好像透露著這個婦女的處境,她在夾縫當中為難的處境,她夾在人群中想要得到幫助,她看到自己的需要,可是另外也有一個十二歲的小女孩也有她的需要,誰的需要優先呢?她夾在道德的兩難之中。她是一個患血漏的婦人,血漏是一種女性在生理期血流持續不斷的毛病,已達十二年了。血漏症在當時的宗教規範,被視為不潔淨的,不可以進入會堂,不僅如此凡是她接觸到的人,那人就要成為不潔淨的,此外她坐過的椅子,如果我們坐了,我們也成為不潔淨不能進到會堂。在這樣的宗教規範裡,她向來是被排斥的,但是藉者耶穌現在有一個改變的機會,她要不要做?她要不要伸出手去接觸耶穌?她必須闖入人群裡面,這是她的難題。她還有另一個掙扎,是別人怎麼看她,當耶穌呼喚:「是誰摸了我的衣角?」她的心裡面掙扎:「我要說嗎?別人會怎麼看我?還是我只要專注於耶穌的呼喚?」這是婦女的處境。

2. 自救v.s.神救(從風聞到眼見)

第25節經文告訴我們:「她患了十二年的血漏,在好些醫生手裡受了許多的苦,又花盡了他所有的,一點也不見好,病勢反倒更重了。」很有意思,聖經將十二年的血漏放在十二歲少女求醫的故事當中,好像在講,她病了那麼久的時間,已經足夠讓一個孩子從出生到長大了,而且在整個猶太的律法裡面,孩子滿了十二歲就可以進會堂,可是在這十二年當中,她是被拒絕進到會堂裡敬拜上帝的。這是一個長期的痛苦,不僅是肉身的痛苦,而且還花盡她所有,造成她經濟的壓力,每下愈況,更糟糕的是不見好轉,病勢更嚴重了,沒有任何的盼望,她用自己的方法找醫生,竭盡所能,花盡所有的錢財,都沒有辦法幫助她解決這個長期的問題。這時候她聽見了耶穌的故事,聽見了耶穌在其它鄉鎮如何與人接觸,如何醫治人、釋放人,耶穌如何跟人在一起。所以她做了一個決定,她知道自己沒有辦法,她決定要付出這個行動去試試看。第27-28節經文說:「她聽見耶穌的事,就從後頭來,雜在眾人中間,摸耶穌的衣裳,意思說:我只摸祂的衣裳,就必痊癒。」我試試看,我自己已經沒有辦法了,那換一個我曾經聽過的來試試看。從風聞到眼見,還記得約伯嗎?「我從前風聞有祢,現在親眼看見祢。」(約伯記 42:5)從她聽見耶穌的故事,到她跨越了那個障礙,在她困難的處遇裡面,她試試看,到她自己已經沒有辦法了,那麼就來試試看。我想我們當中有很多弟兄姊妹到教會來認識神、親近神,是因為我們知道我們的生命裡也有長期的困難,我們也用盡了自己的方式,也可能請別人幫忙,但當這些都沒有辦法時,我們是不是願意試試看,聽了這麼多耶穌的故事,聽了這麼多人的見證,我們是不是願意趨前來試試看,這個婦人她做了,然後她經歷到了,她血漏的源頭乾了,她的病立刻好了,從聽見,到親身經歷。

三、 尋找婦人耶穌

1. 眾人擁擠v.s.婦人輕觸

今天的經文非常有趣,一開始是婦人找耶穌,她來尋求幫助,從無法靠自己的力量,到尋求神的幫助。可是在這裡,突然話鋒一轉,我們看到當婦人尋找耶穌時,耶穌也轉過來找她,在眾人中間轉過來讓我們看見,耶穌說:「耶穌頓時心裡覺得有能力從自己身上出去,就在眾人中間轉過來,說:誰摸我的衣裳?門徒對祂說:祢看眾人擁擠祢,還說誰摸我嗎?耶穌周圍觀看,要見做這事的女人。」經文是寫「摸」,可見不是拉扯,大家是很用力地擁擠,在這麼多人擠來擠去的時候,耶穌感覺到被輕輕的摸一下,你可以感覺到那個不一樣嗎?在那個擁擠的過程中,耶穌的能力沒有在任何人身上顯現,可是這個婦人輕輕地一摸,卻帶來改變,耶穌說有能力從他的身上出去。路加福音形容的是「耶穌說:摸我的是誰?」然後眾人都不承認,很有意思,路加好像在說,其實很多人都在摸耶穌,大家都在摸、都在擠,獨獨這個婦人不一樣,這正是耶穌要找這個婦人的原因,因為這個婦人有信心,當婦人輕輕一摸,她是帶著極大的盼望和期待、她為長期的痛苦來找耶穌,那是她最後的盼望、是她最後的期待,她帶著信心來到那裡,神對軟弱渴求的心意,神在意那輕輕的一摸,神在意的不是有多少人擁擠祂。

2. 看見耶穌v.s.聽過耶穌

兩個禮拜前,葛福臨福音節慶佈道會,連續五六天在台北自由廣場,很多人也都在擁擠,據統計有十八萬人次,可是有多少人像這個血漏的婦人一樣,決志了,經歷到神的愛、經歷到神的能力在她的身上。我去了一天,我看到許多的記者,因為剛好朋友請我幫忙,所以我站在前面舞台的搖滾區,有非常多的記者來採訪,我想「哇,連記者都要來拍葛福臨。」後來等前面歌星唱完了,曲終人散。這麼多人來擁擠,可是有誰真正經歷到神呢?奧古斯丁說:「我們的肉體可以擁擠耶穌,但只有我們的信心可以真正觸碰到耶穌。」每個禮拜有很多人擁擠到教會裡面來,有很多人舉手、很多人敬拜、很多人讚美,但我們有多少人真正觸摸到神、經歷到神的恩典、經歷到神的能力在我們身上?耶穌找這個婦人,是這個婦人的信心,她聽見耶穌的故事,她付諸行動,並且她去觸摸,她說「我必得痊癒。」她從聽見就有信心,主就恩待這樣的信心,她從聽開始就付諸行動,她就經歷到神的恩典、神的力量。在舊約有一個人就是這樣―喇合,希伯來書對她的形容是這樣說:「妓女喇合因著信,曾和和平平的接待探子,就不與那些不順從的人一同滅亡。」(西伯來11:31)這一群人是要來刺探軍情,準備圍攻耶利哥城的,可是喇合因著信心藏匿他們,最後喇合自己和她全家人都得救,喇合這麼說:「因為我們聽見你們出埃及的時候,耶和華怎樣在你們前面使紅海的水乾了,並且你們怎樣待約但河東的兩個亞摩利王西宏和噩,將他們盡行毀滅。…」(約書亞記2:10)「對他們說:我知道耶和華已經把這地賜給你們,並且因你們的緣故我們都驚慌了。這地的一切居民在你們面前心都消化了。」(約書亞記2:9)喇合對探子說:「我知道你們的神可以的,我知道你的神會在這個城市做這件事情。」她只是聽見就說「我知道」,她聽見了,她相信了,所以她將探子藏匿了,當約書亞帶人來攻打耶利哥時,約書亞特別吩咐要救這一家人:「只有喇合和喇合全家的一切你們要保全她、拯救她不至於滅亡。」在約翰福音裡,多馬非得要摸著耶穌他才相信耶穌復活了,當耶穌第二次向多馬顯現時,「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翰福音20:29)

3. 耶穌衣裳v.s.婦人信心

婦人聽見耶穌的故事,就從後頭來,她的想法是:「我只要摸一下,我只要摸一下得醫治就好了。」可是耶穌不這麼想,耶穌的想法是要祝福她,「耶穌對她說:女兒,妳的信救了妳,平平安安的回去吧!妳的災病痊癒了。」(馬可福音5:34)不是我的衣裳,是你的信心;不是我的衣服,是你裡面的動力。信心使神可以回應我們的需求,即使有錯誤的信心,事實上耶穌特別要來找這個婦人有一個很重要的目的,他要幫助這個婦人導正她的信仰,事實上婦人用的是一個錯誤的信心的方法,她把信心放在一個物件上,「摸了衣服我就可以得醫治」,可是神還是使用,即使你用錯誤的方法,神還是借重這個機會,領你進到恩典裡面來,慢慢的教導我們,什麼是正確的信仰,什麼是福音的真道。醫病趕鬼它是一個管道,但不是只有那樣,神透過那個,神允許、神容許那個發生在我們的教會、在很多人的生命裡面,但是藉著這個機會,使福音的真道有機會可以被教導。有些人覺得要來教會,非得要戒了煙、非得要有好的言行,才能進到教會來,恐怕我們的神說:「你就來吧!」我記得以前在服事青年時,有很多青年是因為想追女朋友、想交男朋友而來,也可以啊,那是一個管道,雖然是錯誤的方法,可是當他來了卻是一個機會,當他來了,神就有機會教導她,神就有機會從錯誤的信仰引導他到真實福音的真道。在我們教會,我們的堅仁長老,我們教育部同工,很辛苦的安排許多不同的課程,就是這個用意,我們進到教會不只是來敬拜,我們需要透過成人主日學、透過許多裝備課程,在我們的信仰上不斷的澄清、不斷的突破,不斷的改變,我們怎麼去認識神,我們怎麼去親近神,把我們舊有的宗教習慣,或是既有的型態,可以慢慢在神的話語、在神的教導過程中,突破更新,使我們真的認識神、真的親近神。在羅馬書保羅說:「…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功德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所以我們認定: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律法的行為。」(羅馬書3:27-28)這是耶穌急於要找到這個女人的原因,耶穌要告訴她:不是我的衣服,是妳的信心、是妳的信心讓妳的生命改變,是妳的信心定睛在神的裡面,妳的生命就被改變。

4. 是見證v.s.作見證

「於是她血漏的源頭立刻乾了;她便覺得身上的災病好了。」婦人經歷她血漏乾了,她覺得病好了這樣就可以了,耶穌可不這麼想,耶穌不希望婦人只有看他的背,就自己覺得、自己解釋、自己認為這樣就可以了,耶穌要來到她的面前,讓她親眼見神,耶穌對她說:「妳將實情告訴我。」「那女人知道在自己身上所成的事,就恐懼戰兢,來俯伏在耶穌跟前,將實情全告訴他。」神要她面對面,把所經歷的說出來。自己覺得這「是見證」,可是神要讓人的生命多一點,不是只有你自己覺得「我知道了,我經歷神了就可以。」神還要她成為「作見證」的人,從偷偷經歷到神要她大聲的宣揚,在約翰福音說:「看見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證―他的見證也是真的,並且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叫你們也可以信。」(約翰福音19:35)當她宣揚自己的經歷時,透過說出來、宣告出來那是真的,你真實經歷到了,不是只是偷偷摸摸,不是只有我自己經歷到,而是當我說出來時,自己可以確信,旁邊的人也可以得著造就。還記得上個禮拜信德傳道講的信息說:神不是讓一個人單單從死裡復活、讓一個人得醫治就好,是讓群體當中一同見證、一同參與在那個過程裡面,自己得改變、得醫治,也使旁邊的人在作見證中,生命真實的經歷到神的恩典、神的大能、神的力量,讓自己得救也能夠堅固他人,這是神要我們作見證的用意,「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馬書10:10)神要婦人不只是一次的經歷病得醫治,還要她真實完全的得救,是身心靈都得救,這是神對婦人更高的期待,不是僅止於這一次的經歷就好了,而是要讓這個婦人能夠同時領受神在末後所說的:「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使徒行傳1:8)這個婦人是從聽見耶穌的故事,她做了一個決定,她去經歷了,不僅如此,神還要她說給別人聽,本來只是一個聽聞的人,當他去經歷的時候,神在她的生命裡面說:「你的生命可以說給別人聽。」過去是聽別人的故事,現在是別人可以聽你的故事。今天早上司琴幫我們彈了一首很棒的前奏曲「我要說一個古老的故事」,我們一直在聽這個古老的故事,其實神有一個邀請,當我們在聽的時候,是我們要去經歷,並且你的故事可以讓別人聽,一聽就感覺神的同在,聽的時候就知道真的有一位信實的神在我們當中。從經歷他到可以說給別人聽,成為作見證的人。

四、 婦人與耶穌會遇

1. 恐懼顫驚v.s.平平安安

婦人找耶穌、耶穌找婦人,他們會遇了,在會遇的裡面,婦人承認了,她站了出來,可是經文告訴我們,雖然她是說了,可是她是恐懼戰兢,「那女人知道在自己身上所成的事,就恐懼戰兢,來俯伏在耶穌跟前,將實情全告訴他。」耶穌發現在她的裡面仍舊有害怕,十二年的心理問題,不是在一次就解決,病可以一次解決,可是十二年所帶來的沮喪、灰心、害怕、恐懼、被拒絕,那個需要神的同在、神的應許,「耶穌對他說:女兒,妳的信救了妳,平平安安的回去吧!妳的災病痊癒了。」是你的信心救了你,此後你不用再摸衣裳(物件),你可平平安安的去吧。從恐懼戰兢到真真實實的有平安,「我們因信耶穌,就在他裡面放膽無懼,篤信不疑的來到神面前。」(以弗所書3:12)神要她不是只有病得醫治,還要她此後是可以放膽的來到神的面前,可以常常親身經歷神。

2. 偷偷摸衣v.s.親口訴說

本來是偷偷摸一下得醫治就好了,可是神要她親口說出,從擠在人群中偷偷摸摸的,但神要她把實情說出來,從偷偷摸摸到到親口述說,神在做什麼?神說「我要跟你有關係,不只是一個經歷,而是要建立真實的關係。」基督教的信仰不是一個神蹟彰顯、得到一個經歷而已,而是上帝要作我們的上帝,我們要作他的兒女、我們要作他的百姓,神要跟我們有關係,他要作我們的父神,是要在我們的生活裡面跟我們有真實密切的關係,我們可以信靠他、可以隨時的尋求他,「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馬太福音10:32)這個「認」是關係的建立,你承認我,我要跟你建立這個美好的關係。

3. 自我詮釋v.s.真實領受

最後婦人她感覺她得醫治了,這是她自己的感覺。我們很多時候都有感覺,去參加佈道會決志你很有感覺,可是當熱烈的音樂結束了、人群散了,感覺也漸漸淡了的時候怎麼辦?那種感覺的自我詮釋,耶穌說那不夠,耶穌要她從神有一個真實的領受,「耶穌對他說:女兒,妳的信救了妳,平平安安的回去吧!妳的災病痊癒了。」這是一個宣告、是一個祝福,妳的信救了妳,神給她一個祝福,平平安安的回去吧,不再是自我的詮釋和感覺,而是這是真實的,你真實經歷到了、你真實領受了、你跟我面對面了,不是只有看我的背後,而是我就在你的面前,我與你同在,這個真實的是「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因3:16)神是道成肉身、以馬內利的神,在我們當中,與我們同在,是真真實實的,「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羅馬書 4:20)神不要人只單憑感覺,而是要真實的仰望、真實的要在信仰裡知道所信的是什麼。當耶穌與婦人面對面時,她要得到的是真實的平安,有真實的關係,並且有真實的信心,不是靠外在的,乃是真實的信心。

五、 結語:

1. 伸手的信心

這是一個伸手的信心,婦人找耶穌,她與耶穌會遇,她的生命得到改變。

2. 台灣血液之母—林媽利醫師

林媽利醫師被稱為「台灣血液之母」,她建立了台灣捐血系統,在1980年代,她改革了血牛的問題,而且她發現亞洲人最好的一個血液檢驗法(MP法),在整個研究的過程裡面,她很有名但也很辛苦,她也是在夾縫中求生存,她不論在病理的研究上、在婚姻上。她曾經歷離婚又再婚,在她三十幾歲時得了肺結核,後來好了,四十歲時又得了乳癌,五十歲時離婚,這些事在病理的研究上、婚姻的過程中,是她生命的難關,她說自己沒有辦法,可是神可以,在她的困境裡,信仰成為她最大的力量。婦人聽了耶穌的故事,她經歷了,之後聖經沒有再說什麼,接下來是你的故事,每個禮拜我們都在聽,聽耶穌的故事、聽許多人生命的見證,你願意伸手嗎?在夾縫中、在擁擠的人群裡,在擁擠的生活中,你是否願意伸手?我們一起低頭禱告。

「天父我們謝謝你,常把我們擺在你的面前、聽你的故事、經歷你的故事,並且真實的經歷到,我們的生命也成為神與你會遇的故事。主,幫助我們每位弟兄姊妹,在擁擠的人群、忙碌的生活、長期的困難、自己的無能為力當中,主,我們要向你伸手,求你幫助我們,讓我們聽見、讓我們經歷,也讓我們能夠成為別人可以聽見的生命故事。禱告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1 意見:

匿名 提到...

Many women's life is changed because of Jesus--Jesus' mother Mary (Mt 1:21), a sick woman (Mk 5:34), a Samaritan woman (Jn 4:25), and Bethany Mary (Jn 12:3).Jesus also changed my life with His love. Where do I begin to tell the love story between Jesus and me? When is the time to tell the story? Hope my story will be like the Samaritan woman's tesimony (Jn 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