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道內容
講題:挑戰人心的福音
經文:使徒行傳19:23-41
主講:張德麟牧師
時間:二0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一、前言:經文的背景
各位弟兄姊妹平安。今天是大專事工紀念主日,我受北區大專事工的差派,來到和平教會,介紹並分享大專事工。
我今天要用使徒行傳第十九章23至41節,一起思考一個題目:挑戰人心的福音。今天所讀的聖經,是在保羅的第二次傳道旅行,地點在以弗所,事情大致如此:以弗所人拜的女神叫做亞底米(就像台灣的北港拜的神祇-媽祖) ,這個女神的香火非常鼎盛,以弗所人為這個女神所蓋的廟,是古時候的世界七大奇觀之一。廟的主要建材是大理石,有一百二十七根石柱,每根石柱有六十英尺高,廟的至聖所沒有屋頂,直通天際。他們藉著這個建築要表達一件事情,就是在神廟中的禱告,是直達天庭的。
許多人到以弗所去,喜歡買神廟的紀念品。我們有時到遊玩的地方,也喜歡當地某些建築物的縮小版紀念品。有人拿回去當作紀念,不過也有人拿回去膜拜。聖經中記載,有一個專門做這種紀念品的手工藝匠,叫做底米丟。這件事情的擾亂,就從這個人開始。他跑出來對眾人說保羅在我們中間做了惡事。第一件惡事:他讓亞底米女神的榮耀受了威脅。「這樣,不獨我們這事業被人藐視,就是大女神亞底米的廟也要被人輕忽,連亞細亞全地和普天下所敬拜的大女神之威榮也要消滅了。」(使19:27)其次,他為受影響的生意抱怨。因為保羅在那裡傳福音以後,很多人就不買紀念品了。他就唆使群眾抓住與保羅同行的馬其頓人該猶和亞里達古,把他們抓起來。這個紛爭一直到城裡書記官出來安撫、排解,眾人才散去。
今天所讀的第一段經文23節:「因這道引起的擾亂不小」,和合本修訂本的翻譯是「騷動不小」。這是一個很嚴肅的神學問題,我們不是要福音帶給人平安嗎?為什麼福音傳到以弗所的時候,帶給那個地方的是騷動和擾亂?福音會給人擾亂、騷動,甚至不安嗎?不要忘記,主耶穌降生的時候,馬太福音記載希律王心裡大大不安,整個耶路撒冷城的人都不安;耶穌傳福音的過程中,法利賽人也不安;耶穌受審的時候,大祭司不安到撕裂衣服。福音給人平安,但也給某一些人不安。所以我在做福音工作時,常常跟學生講,福音有兩面。卡爾巴特說神學應該是辯證的,強調人是罪人,也要注意人有上帝的形象;強調上帝是仁慈的,不要忘記神也是公義的神。福音帶來平安,「凡勞苦擔重擔的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但請不要忘記,福音也帶來挑戰的一面,他也讓那些假冒為善的人,心裡大大不安。
福音不只帶來平安,也帶來挑戰。福音不只告訴我們「凡勞苦擔重擔的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福音也告訴我們,要背起你的十字架,來跟隨主。這個不安不只是停留在剛才所講的希律王、耶路撒冷城、法利賽人以及大祭司,即使是一個正常的基督徒的生活也是,也會感受到福音的許多挑戰。
二、福音的挑戰
(一)個人
當一個人願意接受耶穌基督為他的救主,他會感受到以前所做的違背上帝旨意的事,每次想到,心裡就不安。他要努力地把這些記憶和所做的事情丟掉,回頭轉向上帝。這個回頭在神學的用語就是悔改。當這樣的人走向上帝為他預備的路,把生命的主權從他自己換成上帝的時候,這樣的人就是得救的人,生命被上帝掌握。當他走在這條路上,我們就說這是一個成聖的人生。這個「聖」不是道德的意義,而是拯救。他的路是一條被分別出來的路,而這條成聖之路,是永無止境,一直走到回到上帝的那一刻。這樣的人,按照聖經哥林多後書第五章17節描述:「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哥後5:17)
在這裡我願意跟大家分享一個印象很深的台灣教會史的故事。我覺得這個故事的意義不只在個人本身,這個故事的意義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也產生很大的影響。
我在黃武東牧師的回憶錄裡面看到一個很激勵人心的故事。黃武東牧師出去傳道的時候,他身上都帶著一個人的照片,那個照片是他屬靈父親的照片,但不是他的親爸爸。這位屬靈父親的名字非常本土化,叫做李拐。這個人腳沒有受傷,因為以前的名字亂取,所以叫李拐。李拐年輕時是一個強盜,他殺人放火、強盜搶劫、打家劫舍,無所不作,當然,他後來成為基督徒了。黃武東牧師小時候最喜歡坐在李拐身邊聽他講以前當強盜的故事。黃牧師在書裡面特別強調:「拐叔告訴我說不要小看他這個強盜,因為他還是個有原則的強盜」,就是盜亦有道。李拐有三大原則,第一,不搶本庄。第二,不殺婦孺。第三,不侵同業。但是該如何分辨對方是同業呢?早期台灣已有電燈,但即使在我小的時候,都還曾使用過油燈,油燈都會散發出一種臭油味。小時候去鄉下親戚家,在晚上睡覺的時候,會把油燈關掉,不僅省油也好休息。李拐說,同業之間會遵守一個規則,晚上如果把油燈整夜點著,就表示我是同行的,請跳過這一戶,不要進來。這就是李拐的三大規則。
黃武東的親生父親是開雜貨店的。李拐是強盜,所以就到黃武東家中開的雜貨店拿了幾樣東西就走。那時候的人就覺得,這強盜還是不要惹他,就算了。直到有一天,李拐又來了,拿了他想要的東西之後,到櫃臺說:「黃先生,請幫我算一算總共要多少錢。」黃武東牧師的爸爸站在櫃臺,一臉茫然,心想:「算什麼錢呀?你從來就沒算過呀!」李拐告訴黃爸爸說:「我以前拿了東西就走,不知拿了多少東西,你大概算一下,跟今天的東西加起來到底多少錢,我要還清。」黃牧師的爸爸覺得奇怪,所以隨便跟他講個數目就讓他走了。黃牧師的爸爸心中的困惑,於是暗暗地跟隨李拐,後來發現李拐沿著街巷,一個個村莊四處叫賣,不再做以前那種胡作非為的事了。跟著李拐到他家後,發現李拐有一小塊地,是他的祖產,他在那裡種蔬菜、水果,也在旁邊鑿了一口井,用水灌溉農作物;另外,李拐於週末休息時,到人群聚集的地方演講、講道,跟大家說:「你們都說『謀事在人,成事在天』,那個『天』你們都不知道,我告訴你,我知道,『天』就是我信的上帝。」
有一次黃武東牧師的爸爸看到李拐拿圓圓的西瓜,說地球是圓的。那時候的人沒讀什麼書,所以聽到的時候都大吃一驚,怎麼這個人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還懂地球是圓的?直到有一天,黃武東牧師的爸爸止不住心中的好奇,就問他到底發生什麼事了。李拐告訴黃武東牧師的爸爸說:「我信耶穌了。你願意跟我一起到禮拜堂去嗎?」黃武東牧師的爸爸回答了一句改變我們教會史的一句話:「如果你信的福音,可以讓你這樣無惡不作的人變為善,那我跟你去禮拜堂。」
你們知道李拐的改變,影響台灣教會有多深嗎?他全家信主不說,他影響黃武東牧師一家信耶穌。東後寮只有黃武東爸爸唸過書,所以他幾乎就是地方領袖。那個地方總共有十三戶的家庭,他們說黃先生都已經去教會信耶穌了,那我們也跟著他一起去教會。因著李拐一個人的歸信,總共十五戶家庭來禮拜堂。那時候的人幾乎是三代同堂,就算是只有三個人的小家庭,也有四十五人,這樣堂會就成立了,主日學也可以成立了,詩班也成立了,中年團契也成立了,整個東後寮教會就成立了。一個人的歸信,使教會成立。
第二個大影響,也因著黃武東牧師的爸爸歸信,我們教會得了黃武東牧師。黃武東牧師後來成為台灣戰後基督長老教會,第一次成立總會的總幹事。在擔任總幹事之前,他在長老教會總會裡推行福音運動。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推動很多福音運動,歷史上唯一一次達到目標的,就是黃武東牧師推動,且眾同工一起努力的倍加運動。倍加運動之前,禮拜堂有兩百三十三所,倍加運動之後四百六十六所;倍加運動之前,長老教會信主的人數五萬九千四百七十一人,之後是十萬兩千九百四十三人,而且傳道人倍加,奉獻數量倍加,完全達到開始設定的目標。我們感謝上帝,如果沒有李拐的歸信,我們就沒有黃武東牧師。藉著上帝特別的安排,讓我們獲得能力幹練且具備屬靈能力的傳道人在我們中間,推動了倍加運動,成為教會增長的模範,這對台灣教會的影響無遠弗屆。
(二) 社會
對社會來講,福音對某一些背逆上帝法則的社會,也會產生影響,會讓一些基督徒感到不安。二次世界大戰的時候,德國的路德會在希特勒窮兵黷武、屠殺猶太人的情況下,是禁聲不語的。可是有一些人感到不安。這不只是政治上、軍事上的問題,而是跟上帝對抗的問題。有一些人就聚集發表了一個宣言叫巴門宣言。巴門宣言所要做的事就是告訴希特勒「你錯了」、「你所做的事是違背上帝的事」。此宣言想要強調的,是耶穌基督是生命的主、社會的主、政治的主。有些人感到不安,所以自己發表宣言,告訴希特勒「你錯了」。
類似的事情在世界各地發生,例如:台灣女性的地位、女性唸書的問題。我們的宣教士來到台灣,發現女性地位很低,還要綁小腳、不能念書。雖然清朝時女性能唸書,但必須是富有人家,只能念到十二、十三歲,能識字就可以了;讀的內容是三從四德。這樣的教育是教導女性成為男人的附屬品。所以當宣教士來到台灣,因看見這樣的情境而感到不安。1884年,馬偕博士在北部成立婦女學院,再來是1887年的新樓女中。
在新樓女中成立前一年,當時的教會公報刊載了一篇招生簡章,這一份簡章我稱為是台灣第一份女性主義的文獻。簡章的內容大致如此:第一,就讀的女孩子至少八歲(當時的新樓女中是小學與中學的合體)。第二,床鋪、蚊帳、棉被、家具都準備好了,來的時候帶衣服就好。第三,來念的孩子要帶兩個「過重銀」。何謂「過重銀」?我特別鑽研台灣錢幣史,很多文獻直接翻成兩元。當時沒有「元」的觀念,而是拿銀子。銀子有分好銀跟壞銀。過重銀就是好銀,因為銀的成分多,所以放在水裡會沈下去,如果是壞的銀,銀的成分少,會漂在水上。要拿兩個過重銀來,當作伙食費,不是學費。第四,我們要學的是白話文、寫字、語言、算數,此外還有各樣的女工,做衣服、襪子等現代職業教育。當然,最要緊的就是讀聖書,希望能透過這些,讓女學生獲得聖靈的感化。第五,我們會請人煮飯,做比較粗重的工,但比較輕鬆的工作,學生也得參與。第六,練習簿、筆、墨都準備好了。第七,很重要的,要來念書的女孩子,千萬不可綁腳,如果已經綁了,請解開。台灣第一份女性主義的文獻,不是六零年代才出現的,是1886年11月教會公報刊的。這是第一份解放聲明。「已經綁了的,請解開。」這個社會給女性的束縛,請解開,不要綁住她們可能會發展的心智,解放她們吧。
這些宣教士來到台灣看到這些情境,他們不會只說平安而已,在不平安的時代不會講平安,他認為這是不平安。各位要得到真正的平安,你必須把腳鬆開,必須解開性別的束縛。這是我們教會的前輩做的事情,他們對於社會中發生的事情,因著信仰而感到不安。
(三) 傳統的倫理觀
最後,如果信仰不會讓我們對傳統倫理道德觀產生懷疑,甚至自我挑戰,那我們作基督徒還不夠格。請不要忘記一件事,耶穌在馬太福音第五章告訴我們:「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太5:38-39)你有沒有發現說,這種形式在告訴我們,你們聽見的是傳統倫理。「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是漢摩拉比法典裡面的倫理,是舊約的倫理。你們聽見傳統倫理這樣說,只是我告訴你們,在舊恩時代的新倫理,要愛你的仇敵,耶穌擔心下面的人不懂他所講的,還舉了三個例子。第一個,有人打你右臉,你的左臉也由他打。第二個,有人要拿你的裏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第三,有人要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要為他走第二里。各位如果有聖經現代中文譯本第一版,請不要丟掉,那已經絕版了。那個版本裡面是說:「有佔領軍的軍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為他走第二里。」聖經翻譯不只是台灣用,中國大陸也用。中國共產黨的人一看,覺得這是為帝國主義講話,所以把佔領軍三字拿掉了(當時會逼人走路的都是佔領軍)。現代中文譯本的翻譯原則就是動態的原則,讓我們讀聖經的感受,跟當時寫聖經的人所要傳達的意思完全密合。不一定是文字的密合,而是感受上的密合。所以,當時的翻譯員則就把佔領軍翻譯進去了。
當時巴勒斯坦的猶太人面對的是羅馬兵。羅馬法早期規定,羅馬兵可以叫佔領處的平民,幫忙揹背包走一里路,羅馬法可以保障這樣的行為合法。但是第二里路,我猜猶太人很會算,一里路幾步大概都算好了,距離到了,多一步也不走,行李一丟就走了。耶穌在這樣的狀況下說,你就為他走第二里。第一里路是法律,第二里路是你的自由。耶穌說,你就甘心、樂意為你的仇敵服務吧。我到現在還在學習,但我明白這是耶穌基督帶來的新倫理,一直不斷在挑戰我的生命。
三、結論
最後我用路加福音第十六章19到31節跟你們分享。有一個財主和拉撒路,財主天天奢華宴樂,拉撒路是討飯的,在財主家的門口。中間怎麼互動聖經沒有記載。後來兩人死後,拉撒路到亞伯拉罕懷裡,財主則在陰間受苦。我以前在當主日學老師時,覺得不知道要怎麼跟孩子解釋,總不能要孩子去當乞丐,才能到亞伯拉罕身邊。後來我看了一個註釋,解釋得蠻有趣的,財主到陰間以後,他碰到上帝,就跟上帝抗議不公平:「拉撒路在我家門口,別人都趕,但我從來沒趕他,你對我這樣公平嗎?我經過他旁邊也從來沒有表達不屑,甚至連看不起的眼神都沒有,這樣我很冤枉為什麼給我們倆這麼不同的待遇,我什麼都沒有做。」當他講出這句話時,上帝對他說:「一個需要的人在你家門口,你什麼都沒有做,那就是你的罪。」
不只大專事工,在任何情境裡面都有很多很需要的事工:學生事工、文字事工、沿海事工、殘障事工,以及關心受害女性的事工,都要一邊自己找錢,一邊自己奉獻心力。我希望我們是真的關心這些弱勢者,在信仰裡面關心卑微的人,因為我深深相信一句話,這句話成為我一輩子的金句:「你們給一杯涼水,給需要的任何一個人,那就是做在上帝的身上。」學生事工是一個要邊做工,邊自己找錢的事工。日治時期台灣就有學生事工,最早是用YMCA,進入一段時間後用基督教青年會,推動的人中間可能認識,像廖繼春、顏春和開始推動青年事工。
戰後慢慢開始有青年團契。最早開始的學生團契,是美蘭長老教會。第一個地方就是總會的地方。今天的場所是總會的地方包含後面賣掉的土地。當時做學生事工不希望有聚會,就是跟你當朋友,希望你到各個教會聚會。當初的用意是不增加對方對方聚會的負擔。和平教會也有參與那樣的事工。
直到民國六十三年,長老教會才覺得要開始自己的學生事工,就分城北區、中區跟南區。我們今天叫北區大專學生事工主日,不叫台北,還留著當時的文字。北區大專學生事工的第一個工作者就是我們和平教會的莊文生牧師,也就是莊丁昌牧師的兒子。參與過這些團契的年輕人,今天在各個角落發光發熱。我帶領了那麼多青年裡面,有位年輕人的文章刊載在使者雜誌上,他是醫科的年輕人,他參與了團契以後,認為一個基督徒的醫生選科別應該有所不同吧!別人選好賺錢、輕鬆的,我的價值觀應該跟別人有所不同。當我看到他做出這樣的信仰告白,我感謝上帝。這個工作需要你們代禱以及奉獻。
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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