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馬太福音廿一章卅三│四十六節
日期:二○○一年七月廿二 日
主講: 謝 大立傳道
耶穌設了一個比喻說:有個家主栽了一個葡萄園,一切設施完成之後,就租給園戶。到了收果子的時候,就打發僕人到園戶那裡去收果子。園戶捉住僕人,打了一個,殺了一個,用石頭打死一個。主人又打發別的僕人去,園戶還是照樣待他們。後來打發他的兒子去,他們竟然也就拿住他,推出葡萄園外,將他殺了。這個比喻的含意實在相當清楚,是回顧從摩西到耶穌時代以色列人對上帝的態度。園戶履次迫害僕人,代表歷代先知的遭受迫害。殺滅愛子,乃指基督將如何被害。園戶的被殺及園子之轉戶,則隱示以色列人必有亡國之痛苦,這個比喻雖然是歷史的回憶,也是對未來的預言。這兇惡園戶的比喻是耶穌用來責備當時的祭司、法利賽人的比喻,但是 ,若再仔細的思想,就能體會出這個比喻對於今日的基督徒仍有實際的教導。因為今日的教會仍然像祂從前期望於葡萄園的園戶一樣。
(一)、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是上帝租給我們的
比喻中的園戶不尊重家主的權利而企圖霸佔葡萄園,我們今日是否也會用這種態度來對待上帝呢?上帝如同這位家主,祂培養我們、引領、眷顧我們,以致於我們能有今日的學識、財富、事業、地位。其實我們都是空手到世上來,也將空手離開世界,我們有什麼不是向上帝租來的呢?健康、時間、金錢、能力、房產都是上帝租借給我們經營、使用的。我們如同這位園戶自己手中所擁有的一切是經營權、是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然而當上帝要在我們身上收取租金時要求我們向祂奉獻金錢、時間、才能時,我們會不會如同這個園戶不尊重家主的權利,而斷然拒絕呢?我們所擁有,都是上帝所租借給我們的,這是每一個人對自己所擁有的一切所當有的體認。
(二)、我們所犯的錯誤,常常是明知故犯
園戶有計劃的殺了僕人、又殺了家主的兒子的行為,告訴了我們人之所以會犯罪不是出於不知道不可為,乃是明知不可為而故意的為之。我們不也是常拒絕上帝藉著祂的僕人對我們的要求、消滅上帝的聖靈對我們的感動而我行我素嗎?只要我們誠實的反省,我們的軟弱決非出自不知道,乃是出於消滅上帝差遣聖靈對我們所作的感動。事實上,我們若能堅守「行自己所知的」的真理,我們就必能做一個不陷入試探誘惑的基督徒。
(三)、上帝的忍耐與犧牲,使我們有悔改的機會
比喻中的家主接二連三的差派不少僕人前往葡萄園,他並不是在第一個僕人受侮辱時馬上施行報復,他一次又一次的給園戶有機會達成主人合理的要求。這些記錄,無非是要表示上帝的慈悲和忍耐,到今天仍然常是如此,當我們拒絕上帝藉著祂的僕人對我們的要求、消滅上帝藉著祂的聖靈對我們的感動而我行我素時,上帝從沒有即刻向我們施行報復,為的是要給我們機會來修正自己。近年來,我們國家的從政人員都在各種場合倡導心靈改革運動,這是值得教會回應的運動。但是,我們與他們截然不同的是我們不是只知道要求別人需要改革他們的心靈,而是先要致力於自己心靈的改革。總之,我們應當把握機會改革自己,來回應上帝對我們的寬容與忍耐。
(四)、上帝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不知悔改的人
這個比喻所要表達的是上帝的確是慈愛的上帝,但是上帝也是公義的上帝。不要以為我們三番二次拒絕上帝藉著祂的僕人對我們的要求、消滅上帝藉著祂的聖靈對我們的感動,而我們竟然沒有受到任何懲戒,而就大膽的繼續不履行聖經真理的責任,要知道上帝必然有祂的管教與審判。聖經上說:「上帝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怪不得保羅會自我警惕的說:「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免得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上帝的忍耐、慈受是寬容我們的軟弱,但決非成為我們可以繼續犯錯的保障,這是值得我們警惕的一個真理。
「基督徒當警醒!」別讓惡待上主僕人,殺害上主愛子之歷史重蹈覆轍。
2001年7月22日 星期日
基督徒當儆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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