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道內容
講題:我和我的家—以撒與利百加
經文:創24:34-38,42-49,58-67
主講:蔡維倫牧師
時間:二0一九年二月十日
一、前言
快樂結局後的另一章 替以撒娶親
今天接續創世記的人物故事,從過年前兩次的亞伯拉罕,進到今天的以撒和利百加的故事,看上帝怎樣安排人類的救贖計畫。如果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這三位以色列族長的事蹟相比較,會發覺對以撒的認識有限,比較熟悉的是--以撒是亞伯拉罕的兒子,在亞摩利地山頂,上帝考驗亞伯拉罕信心的獻祭試驗中,他在場;及他是雅各和以掃的父親,在帳篷中先吃了雅各的野味,給了雅各長子祝福,也引發後續雅各被迫離家的變化。其他的則是今天我們讀的創世記24章,這是整卷創世記50章當中最長的一章,共67節,記載亞伯拉罕怎樣安排他兒子以撒的婚事,是亞伯拉罕年老生子之後,在老年得子的快樂結局(Happy ending),後來又接續發生的續集。
耶和華上帝所應許給這家族的祝福,又有新的挑戰—亞伯拉罕漸漸年老,當獨生子以撒40歲時,要為他娶妻。在那個時代由父母為小孩決定婚姻,找到結婚的對象不是問題,但在慎重選擇下,亞伯拉罕要他的老僕人,回到800公里外的老家,從他的親戚家族中為他兒子找個好對象。根據創世記後來章節中記載,他們的親戚並非跟他們有同樣的耶和華信仰,卻是亞伯拉罕為避免和本地的迦南人同化,因而做此安排。
二、經文—娶親故事中的幾位角色
讓我們從這段記載中,分別從這幾位角色所做的事情來看,發生了什麼事?而這又對我們的信仰有怎樣的提醒和幫助?首先是這位亞伯拉罕所託付任務的老僕人來講起。
1.老僕人
這位老僕人是誰?他是整個事件中主動的行動者,作者卻刻意沒有提到他的名字。有學者推想應該是以利以謝,在創15:2曾提過亞伯拉罕有很長一段時間沒有小孩,照當時的習俗,亞伯拉罕曾想要讓這位大馬士人以利以謝未來繼承他所有的家業。經文中24:2亞伯拉罕要他的老僕人把手放在他大腿的底下來起誓,這是個奇怪的動作,將手放在靠近生殖器的部位起誓,象徵代表生命的源頭,代表這關係著傳宗接代,也是個特別的儀式要嚴肅看待。之後這位忠心的老僕人,帶著十隻駱駝的隊伍出發,千里迢迢地回到本地本族的拿鶴城,要完成他主人所交託的使命。在24章中記載他三次的禱告,第一次是當他到了拿鶴城,正是黃昏時刻。他向上帝求一個印證,在12-14節是他的禱告「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啊,求你施恩給我主人亞伯拉罕,使我今日遇見好機會。我現今站在井旁,城內居民的女子們正出來打水。我向那一個女子說:請你拿下水瓶來,給我水喝,他若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願那女子就作你所預定給你僕人以撒的妻。這樣,我便知道你施恩給我主人了。」
禱告剛結束,就有一位女子來打水,老僕人主動請求女子給他水喝,結果這位女子不僅給他水喝,並主動願意為他的十匹駱駝打水,讓它們也都喝足。老僕人就問這女子是誰的女兒,家裡有沒有住宿的地方。女子回答她是密迦和拿鶴之子彼土利的女兒,又說家裡有地方可以住宿。老僕人就馬上向上帝下拜,禱告感謝上帝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是應當稱頌的,因他不斷地以慈愛誠實待我主人。至於我,耶和華在路上引領我,直走到我主人的兄弟家裡。」這是老僕人第二次的禱告,上帝垂聽這老僕人的禱告,真的好快。
女子跑回家跟家人說這件事,手上拿著老僕人給的禮物,他的哥哥拉班跑到井邊迎接老僕人,歡迎他回到家中。正當全家為著這些遠道的客人們預備晚餐,老僕人卻在吃飯前,先表明來意,說明他主人亞伯拉罕的現況和為兒子娶親的心意,以及他稍早所做的祈禱和印證,印證利百加這位女子就是上帝所預備的。哥哥拉班和他父親彼土利說,看來這事乃出於耶和華,我們不能再說什麼。你可以將她帶去,照著耶和華所說的,給你主人的兒子為妻。
這時,老僕人聽完他們的話,就向耶和華俯伏在地,這是第三次的禱告感謝,表明這真是上帝所引領的,以往他主人口中的上帝,就如此帶領他完成主人所交託的事。這對我們當中在職場工作的弟兄姊妹們來說,你們是否也曾有機會,在職場中如此見證我們所信的上帝?讓你的同事、長官和屬下們同樣去經歷到我們上帝的信實和慈愛呢?我們在這的一年,也可在主面前許下這樣的心願並為此禱告,求主讓你在職場上讓你的同事們經歷上帝的信實和同在。聖經中也有其他類似的例子,像先知以利亞的時代,曾有一位被抓去當奴隸的以色列小女子,讓他的主人乃縵將軍的大麻瘋後來得到醫治。
2.利百加
其次,我們也來看這事件中的利百加,或許我們也會想問,為什麼會是利百加而不是其他的女子呢?這位利百加是誰?透過家族的圖表來看,創11章記載他拉生亞伯蘭、拿鶴、哈蘭。拿鶴的妻子叫密迦,是哈蘭的女兒。
利百加是亞伯蘭弟弟拿鶴的孫女,對以撒來說,是叔公的孫女、是堂哥的女兒,是他的姪女。利百加應該不是本地本族親戚中,唯一一位適婚的女子,但為什麼是她呢?從經文記載她接待出外人的態度,我們看見她的熱心好客、勤快、身體應該也很健壯(不然怎能提水給10隻駱駝喝水,一定是平時有練過),12節也提到那女子容貌極其俊美。除此之外,利百加還有另外一個特質,也表現在這段經文當中。就是當這位老僕人和她的哥哥、爸爸決定了她的婚事。隔天一早,這老僕人就請求要出發回迦南地,這不是尋常的情況,因為事情發生得太突然,因此女方請老僕人再留下至少住個十天。但老僕人堅持馬上要回去,他們就說問問利百加的意思,而利百加就回答「我去」。這個回答「我去」表明她有一顆勇敢和冒險的心,如同當初亞伯拉罕回應上帝的呼召,離開哈蘭去迦南地那樣,她也是走上一條回應呼召的道路,進入這個蒙恩之家,成為這個家族的一份子。我相信是上帝將感動和信心放在她心中,讓她願意如此行。雖然這突如其來的變化如此的大,但她卻願意憑著信心,勇敢跨出這一步而出發。在我準備這一段的時候,也有感動要為我們當中的姊妹禱告,有時跨進婚姻真需要有一種「我願意」的勇氣,雖然走進婚姻必須承擔好些責任,不似一個人生活的自在,但家庭生活卻有另一種付出後的美好。當有適當的機會時,還真需要有這「我願意」的勇氣來跨出一步。
3.以撒
接著,我們也要說說這故事中的男主角—以撒,在這整個娶親的事件中,卻似乎仍是沒有聲音的,整章中都沒記載他曾說過什麼,這是因他的個性,或也是作者刻意用象徵方式來做表達。在這段等候老僕人旅程往返的日子,我們也不知確切經過多久。以撒出現在本章的62節,那時他住在南地,剛從庇耳拉海萊回來,這是一個什麼樣的地方?那是在創16:14曾經出現過,是那亞伯拉罕的妾夏甲懷孕後,因受不了撒拉的苦待離家出走,上帝的使者在曠野對他顯現,堅固他,要他回去,那個遇見上帝使者的地方有個水泉,就被稱為「庇耳拉海萊」,原文的意思是「那位看見我之永活者的井」,這段時間也是以撒失去母親後哀傷的日子。
而接著經文短短的記載,以撒與利百加第一次見面的情景,63-67節「天將晚,以撒出來在田間默想,舉目一看,見來了些駱駝。利百加舉目看見以撒,就急忙下了駱駝,問那僕人說:這田間走來迎接我們的是誰?僕人說:是我的主人。利百加就拿帕子蒙上臉。僕人就將所辦的一切事都告訴以撒。以撒便領利百加進了他母親撒拉的帳棚,娶了他為妻,並且愛他。以撒自從他母親不在了,這才得了安慰。」
以撒在黃昏的田野中默想,創世記的作者就只寫到這裡,沒有說他在默想些什麼?他的心情又如何?他遠遠看見一些駱駝的隊伍進前來,明白他的未婚妻到來。而同時利百加遠遠看見在田間的以撒,下了駱駝,從老僕人得知是以撒來迎接他,拿帕子蒙上臉,是受聘的女子以蒙臉表示端莊。以撒從僕人得知整個經過,他就領利百加進了母親的帳篷,代表接納成為家族中的女主人,娶他為妻,並且愛他。這段簡單又含蓄的敘述,卻留給我們許多想像的空間,在上帝的安排中,走進婚姻、彼此相愛,一切都有個美好的結果。
當這次我在準備這段經文,思想以撒的角色,想到對以撒來說,成為信心之父亞伯拉罕的兒子,原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為在對上帝的信心和認識,很難能夠超越他父親的領受。但另一方面,那位他父親亞伯拉罕所信仰的上帝,曾經七次向他的父親顯現,相信父親曾多次提過這些的經歷。如今以撒也在他自己的婚姻上經歷上帝的帶領,他的婚姻也成為家族中信仰見證的一部分。牧師自從牧會以來,因這身份有機會認識不同的家庭家族,發覺父母親怎樣將信仰傳給下一代,每個家庭都是獨特的,除了將小孩帶到兒童主日學、少年主日學之外,也有人每週在家舉行家庭禮拜等。但更重要的是在每天的生活中活出信仰,並在兒女面對人生重大決定時,恭敬交託在上帝手中,讓兒女能經歷上帝的引領保守,讓這位原本是爸爸媽媽的上帝,也將成為兒子女兒的上帝。然而,每個家庭在這樣的信仰傳承上,需要面對不同的議題和挑戰,有時也真不是父母親少做了些什麼,或是小孩子的問題。有些傳承的過程需要走得比別人長遠,走得艱難,甚至是需要放手讓兒女去繞過一趟信仰的曠野和經歷很久的等待,才能進入應許的迦南地。雖然我們和亞伯拉罕所處的時代有很大的差異,但我們可以求上帝賜給我們智慧,帶領我們的小孩,如同他引領亞伯拉罕和以撒一樣。
三、聖經中關於家庭和守獨身等相關議題的教導
另外,在今天的信息中,提到婚姻和家庭的主題,牧師也藉此機會,針對這主題做些補充,以便呈現聖經中更全備的教導。聖經中強調家庭、家譜、以用區分同族和異族,最明顯的是記載在以斯拉記第10章和尼希米記13章,被擄歸回的以色列百姓,因他們當中娶外邦女子而認罪悔改,甚至要他們因此和外邦女子離婚。但聖經也很特別,卻在猶大族的家譜中,記載了三個有信心的外邦女子(太1:3,5),法勒斯的母親他瑪是迦南女子(創38:24-30),波阿斯的母親喇合是迦南人(書6:25),俄備得的母親路得是摩押人(得4:22),這位路得後來成為大衛王的曾祖母。我們一方面看見上帝要以色列信仰群體和周圍民族分別出來,但卻同時在恩典中接納那些有信心的女子在其中。
同時,這類似的議題也出現在新約保羅的教導中。保羅在哥林多後書6:14提到的「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這教導也往往成為基督徒討論是否可與非基督徒交往結婚的經文。如果根據前後文來說,這段經文本非針對婚姻的教導,但婚姻確實也能包含在這當中。「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為要叫基督徒在一切的事上(當然也包含婚姻)都能從世界中分別出來。但這樣的原則不該是嚴格的律法,而應該是恩典,是一種提醒。因此我們應該關心自己是否純然潔淨為神所悅納,能夠讓信主的生命自然流露出上帝的恩典,讓還沒信主的人所羨慕。
另外,在新約中保羅也在哥林多前書第七章提到對婚姻和單身的教導,保羅並沒有反對婚姻,他乃是指出婚姻家庭忙碌生活的真實面。在這個忙碌的世界,幾乎每一件人事物都要求我們委身,想從我們的身上爭取到最多的時間,一個結了婚的人要比單身更努力,才能擠出時間來敬拜事奉神。因此,獨身的人非次等或不完整的,教會也不應以是否進入家庭作為評判人的標準,獨身和婚姻皆是神的恩賜,是神「恩典的禮物」,都是上帝出於愛而賜給信徒的,不應分高下。在神的心意裡,教會由有結婚和單身的信徒組成,各自發揮神所賜的恩典,在婚姻或獨身生活中見證主,相輔相成,互相配搭榮耀神。這也是在今天這段經文中要做的補充。
四、結論--這是一個怎樣的故事?
最後,讓我們再回到這個故事,這是一個什麼樣的故事?一個關於旅行和好客的故事,一個關於接待陌生人而成為家人的故事,也是關於一個女子勇於冒險離開家,最後找到另一個家的故事。這是一個關於愛的力量,能夠安慰和醫治失落的哀傷的故事。最重要的,這是一個關於信仰旅程的故事,上帝的計畫和安排默默掌握著這一切,而這位老僕人見證了一切,並因為他的忠心,得以和上帝同工並參與其中。這故事也邀請我們這些讀者,能以更有信心的眼光,來看待我們正在所走的這條信心之旅。上帝在我們日常的生活中與我們相遇,經歷上帝的保守引領,不管是家庭、婚姻、愛情、友情、獨身等,都是一條信仰的旅程。不知各位弟兄姊妹們,是否有從這當中,跟我有同樣的領受呢?也讓我們存著這樣的信心,同走這樣的一條信仰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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