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於2000.05.07
作 者: 陳景松牧師
經文:【 馬太福音十章34~39節】
今天的經文讓我深深的體驗到與過去不一樣的日子,在我高中到大學五年中,從初中三年就開始進入教會,不過那時是去教會補英文。那時教會免費補數學和英文,我都是上英文課,數學課就開溜,教會希望你參加活動,而我都不參加。經過兩年,也就是在高一的時候,我漸漸的參加教會有關旅遊的活動。到了高二,參加星期六晚上的團契,經過了三年,我才漸漸的認同教會裡的一些活動,家人也開始為我擔心。 起先我去教會補習,他們認為這樣不錯,不需要花錢又可以在功課上進步。後來發覺我在教會帶了一些東西,特別是帶聖經回家之後,他們就很敏感的說:『你參加教會嗎?』我說:『沒有,這是教會送的。』那時我覺得人情上在教會三年,也開始了教會的活動,一直到高三,因為要考大學聯考,所以功課上比較煩重。家裡說:『若沒有考上國立大學,就不讓你讀。』另一方面也提醒我,去教會、聽講道都可以,但是不可以加入。
最明顯的改變就是我的祖母,那時我的祖母大約八十歲,她說:『聽講道不錯,但是不能洗禮。』到高三、大一、二的時候,不僅漸漸參加教會裡的活動,也參加團契。我想:『參加教會五年,然後參加教會的禮拜,是很自然的一件事。經過五年參與教會的活動,大二的時候,我有個想法:『想受洗。』我的祖母是權力最後的決策者,我的父親是個沒有聲音的人,很多的事情我只能找母親商量,我告訴母親說:『如果我去受洗,會發生怎樣的後果?』『你的祖母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去試試看就知道了?』記得那時是聖誕節,報名參加受洗,一月五日是洗禮,我認為,洗禮是我個人的事情,另外也很擔心,如告訴家裡的人會很麻煩。春節的時候,我們教會的青年人都有個習慣,就是去探訪沒有信主的人。他們曾經來探訪我家,我們很樂意的接待他們。 今年他們又來了,我的母親也很熱情的款待他們,連我的祖母也非常的高興。我的母親就問他們說:『我的兒子,有沒有受洗?』那時帶隊的是牧師的長女,她說:『就在這個月的五日受洗。』大家都看到我母親的臉色不太好,流下眼淚。我的祖母卻非常嚴肅的坐在那裡,之後牧師的長女說:『我們應該告退了。』他們走了之候,我想:『我也該一走了之。』我實在不知道要怎樣面對這種狀況,叔叔、哥哥、姑姑也給我很大的壓力 。他們說:『你為甚麼不聽父母和家人的話呢?要趕快申請退出教會?』他們以為受洗是加入團體隨時可以申請退出,我也做了一些解釋,但是都沒有效。
後來他們對我實施經濟控制,牧師的長女剛好替我介紹家教的工作,所以經濟的控制對我沒有威脅,接下去就是家裡的人都不跟我說話,『你若沒跟祖母道歉、若不退出教會,最好都不要回家?』而我的心裡也感覺真的不想回家,因此留在教會的時間也愈來愈長,那時聖經裡有一句話讓我深深的感觸,『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有福氣、沒有福氣尚未感受到,不過已感受到被逼迫,認為『我是站在義的這邊,家人對我這樣是不好的?』有一天,牧師見我一個人在教會,就與我談話:『你的狀況我瞭解,但是妳想想,這樣與家人好嗎?』我說:『我也不知道如何處理?』『若常常不回家,那家人會對你及教會的人有怎樣的看法呢?』『家人的看法已經很不好了,我再兩年就大學畢業,到時再獨立自主就好了。』牧師說:『信仰對你這樣重要,難道對你的家人就不重要嗎?』『當然和我的家人一樣重要!』『你一直不回家,那家裡的人就會一直對教會造成誤解,沒和他們接觸,對他們有甚麼幫助呢?你應該回家,雖然他們可能會這樣繼續的對待你,也因此他們才有機會認識這個信仰。』牧師叫我讀今天的經文,『對你而言,這是很難過的一件事。』
耶穌說:『我來不是帶和平,是帶刀劍來。』當耶穌講這句話的時候,事實上很多人因為選擇耶穌基督所傳的真理,而與原來的信仰產生了衝突,甚至與家裡的人不和睦。當我們讀這段經文的時候,是不能妄下結論。我們瞭解信仰中談到愛,甚至強調要愛所有的人。重要的是耶穌在經文的後段所說的:『那個愛父母甚於愛主的。』這是一種比較,並沒有說兩樣只能選一樣。牧師與我分享說:「你好像只選擇耶穌基督?那你對父母以及家裡的人的愛呢?十字架的意義,就是當你愛耶穌、愛上帝,也要愛你的家人,甚至是那些逼迫你的人。你覺得他們這樣的對待你,不跟你說話,使你非常的難過,也就是因為如此,使你更經歷了聖經所說的:『失去生命的,要得到生命。』若你以為離開家裡的逼迫而躲到教會,就可以避開壓力,保持屬靈的生命,那可能反而會失去你的生命。」我不能繼續躲在教會,只好回家,不管家裡怎樣說,飯還是照吃,一切照舊。
這樣經過一年之後,兄弟、父母親也漸漸開始跟我講話。記得大四的時候,祖母對母親說:『叫那個老二過來。』『我同意你去教會,但是不可以再帶家人去。』母親對我說:『祖母認為至少老大不能去。』後來我陸續帶領弟弟、妹妹去教會,當我的姑姑、姑丈受洗的時候,我的祖母也不表示任何意見。
我用這段的經文,來分享我個人信仰的經驗,是要提醒我們,有時我們無法做甚麼?甚至你會很害怕去做,在面對要將我們信仰的愛實踐出來,去愛那些對我們很不好、甚至給我們很大壓力的人,仍然要去愛他們,與他們一同生活,上帝就會在那當中做工。對我們每個人而言,軟弱的本性令我們都很想避開困難和壓力,去尋找那些會照顧我們、肯定我們的地方。有時我們來教會,就是盼望得到這種正面的肯定,可是卻常常忘記彼此相愛的目的,要學習如何將教會的愛,面對對我們壓迫的人?十字架的意義,不是在指我們愛上帝,也要愛我們的鄰舍,甚至是跟我們作對的鄰舍,因為他們不認識上帝,還在罪惡的世界中;沒有病的人不需要醫生,有生病的人才需要醫生。我們認識上帝這樣的愛,有罪的人得到上帝的赦免,當我們背起自己的十字架,面對別人對我們逼迫、不諒解、綑綁的時候,依然可以做光、做鹽。
2000年5月7日 星期日
和平或紛爭 -- 陳景松 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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