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馬太福音十六章21-26節
日期:二○○一年 四月 廿二日
主講:董 倫 賢 牧 師
前言:
華人一生的道路不外乎與人爭、得失心重、想穩賺、到處抓,有唯恐跟不上別人的怕輸心理,因此在我們的社會常見到「一窩蜂」、「拿香隨拜」、「輸人不輸陣」的從眾行為,因此台灣的生意常沒有三天的好光景。導致許多人的一生患得患失,對公益的事避之唯恐不及,甚至,不肯挺身而出還自鳴清高。
台灣人一出生就抓這抓那,幼兒就被父母擠進惡性升學的系統,爭取進入名校,希望將來能找到好的工作和理想的對象,能多賺一點錢,買車,並且車子越買越大,購屋,而房子的坪數也越來越大,等到孩子搬出去,進入空巢期,年邁體衰,沒有力氣整理大房子,開始換房子,房子越換越小,後來住進養老院,以後被人抬進醫院,最後埋在三尺六尺的地方。有些人死前還要買風水好的地方,我認識一位老姐妹去選墓地,她要求靠近湖邊而且要選高而能看得遠的墓地,那個賣墓地的提醒她,那時妳在下面,屆時你看不見view,我們也常像她這樣盲目。
門徒對耶穌的誤解:
雖然彼得在馬太福音十六章十六節曾吐露耶穌的身份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但是他仍然對基督有錯誤的看法。因為彼得知道舊約的先知雖然常遭遇苦難而殉道,但是,殉道不是他們的目標。在耶穌的時代猶太人認為彌賽亞是政治上的,是大有能力和榮耀的得勝者,是被膏的君王,故無法接受彌賽亞要被害的預言。彌賽亞是希伯來文,希臘文翻譯成基督,他們認為耶穌要成為猶太人的民族救星,將羅馬政權趕出巴勒斯坦,使猶太人得自由。
可是,耶穌一生的目標是去面對死亡。耶穌在世時一再提到祂要離開世界(參馬太九:十五 新郎要離開他們;十:三八要背十字架;十二:四十人子要三日三夜在地裡; 參約翰二:十九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三:十四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耶穌在十六章不再以符號或隱喻,首先公開地和祂的門徒討論祂的死。
生命之道:是失而復得;是死而後生;是救自己生命,必喪掉生命;是為主捨己的,必得著生命。
耶穌在世的道路就是十字架的道路: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他們是當時社會有權有勢的人。被羞辱、被陷害、被人以莫須有的罪名判死刑,釘死在十字架上。釘十字架的酷刑在羅馬帝國只用於社會較低的階級和奴隸身上。耶穌一生的使命就是為世人的罪而殉道。祂是為義、為愛而受苦、被殺,第三日復活。
彼得體貼人的意思,不體貼神的意思:
彼得護主心切,觸犯猶太人絕不在公開場合批評他們的老師的傳統。
為什麼耶穌說彼得對祂是絆腳石?並責備彼得是撒旦?因為彼得的希臘文是石頭的意思,在十六章十八節耶穌把彼得這石頭稱為是盤石,教會建立在彼得信耶穌是基督這信仰的盤石上。可是,彼得因為出於好意而對耶穌說一句試探的話:「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他希望耶穌走較容易的路:不必經過十字架的國度(the kingdom without cross)。結果盤石一下子變成絆腳石。
如果我們願意跟從主,捨己,背起十字架來跟從主,每位基督徒都應該是活石(living stones)(參彼前二:四│八),可惜,有些人信主多年卻沒有長進,對活潑的信仰胡裡胡塗,什麼事都只做一個看熱鬧的旁觀者,不知不覺活石生苔了,變成活化石,很可惜!有些人替上帝幫倒忙,信仰打折扣,生活失去見證,只信天國不悔改,所傳的福音也打折扣,傳不須悔改的福音,勾引人入教,變成絆腳石。請問您是那一種石頭?
我們也常面對神意和人意的困擾。到底什麼是體貼人的意思?彼得的意思是希望耶穌上耶路撒冷當王,而不是被害,使他們能沾光,分享一點榮耀。
我們來跟隨耶穌,是否有類似的想法,只要能得神的祝福,不願付代價?只要天國,不要背十字架?
什麼是體貼神的意思(have in mind the things of God)?
我們可從每日的靈修生活,藉著禱告、讀經、默想以及聽道來明白神的意思,並樂意順服來遵行神的旨意,這樣就能幫助我們知道神的旨意。
「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人生有許多事是值得享受的事,更重要的是追求認識神,不是只有賺錢而已。不少人為了錢損人害己,失去親人、朋友和健康。我們可到山上聽泉水和鳥叫;看櫻花和杜鵑花;好好愛你的家人:妻子、丈夫、兒女、父母;花時間培養友誼、愛情或兄弟姐妹之情誼,這都是有益處的事。海外很多有錢人把孩子送去讀書,他們在台灣拼命賺錢,給孩子大把的鈔票或金卡,反而害了孩子。我在雪梨有一次到一間豪宅,主人是台灣移民過去的原住民,他的CD從天花板排下來,有幾千張,配上高級的音響,他看來才四十不到,可是我認識他時已經是癌症末期了。
做基督徒要先計算代價:這也是主給祂門徒的智慧來應付人生的挑戰。
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一)、 捨己:真心尊主為大,對己說不,看無自己。學習禱告說:「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在意得神的喜悅勝於得人的喜悅。
(二)、背起他的十字架:要為主甘願犧牲,否則以後要背更大的架子,這不是十字架,是累贅,不背也不行,如:若不願在情慾上背十字架,以後反而要承擔私生子那更重的擔子。
(三)、跟從主:學習有憐憫人的心、牧者的心腸、以行動來表達信仰。
這段經文「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也是悖論:為主憑信心失去一切,反而得到一切。因為神顧念真心愛祂的人,請莫忘主的話說:「你們要先求神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我們常為救自己的面子、金錢、升遷而失去面子、金錢、升遷。
結論:
當我們準備放下身段、放棄權利或犧牲自己(看無自己),就沒有失落感,也就不會患得患失,當你願意捨去,你就得到。我在澳洲認識一個老紅軍,在國共內戰時,南征北討,甚至打到朝鮮半島,他說:「在槍林彈雨中,怕死的反而容易死,不怕死的卻活下來。」中、港、台的華人為了逃避莫名的苦難,跑去美加和紐澳,亞洲華人的災難還未發生,他們卻先死在異邦,我出來服事的第一年就埋了幾個大陸出來三十幾歲的年輕人,真是「壯志未酬身先死,常使英雄淚滿襟。」
主耶穌也說:「施比受更為有福。」聖法蘭西斯[使我做你和平之子]的禱辭有一段:「在赦免時我們便蒙赦免,在捨去時我們便有所得,迎接死亡時我們便進入永生。」可以做這悖論的註腳,卻是可以憑信心經歷的。的確,有些人在真心赦免人之後,病蒙神醫治。請問您信主多年了還患得患失嗎?讓我們一起學習信靠神的話,實踐神的旨意,就不再患得患失了。
2001年4月22日 星期日
生命的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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