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3月25日 星期日

使人和平的人有福了



使人和平的人有福了

經文:馬太福音五章九節   哥林多後書五章十一│廿一節 
日期:二○○一年 三月 廿五日
主講:董倫賢   牧師       
                                                      
前言

     在國際政治我們常很驚訝地發現那些使人和平的人,同時也是軍火販子;在社會我們也見過表面是和事佬,而且是熱心遊走失和的雙方的大忙人(busybody), 後來才發現他(她)原來是一口兩舌、挑撥離間的兩面人。這是一個沒有安全感的時代,失業、失婚、失產的危機隨時在威脅台灣人,台灣面臨產業外移、嫉妒紛爭、族群不和。有時,我們也發現某些媒體作不負責任地片面報導,扭曲新聞或發表似是而非的評論,使我們已經不怎麼和睦的社會雪上加霜。的確,在我們的社會有些人唯恐天下不亂,想要滿足他們幸災樂禍的心理,或趁機渾水摸魚,因此,我們的社會需要更多無私的使人和平的人。   

本文  

    一個受到罪性轄制的人往往是自私、自大、自我中心、自以為是,自我膨脹的人,自己就是人間不和的源頭,我們本身就是問題的核心,一個自私自利的人很難成為別人的祝福,卻很容易成為別人的咒詛,如果不製造問題我們就很感謝他了,更何況要他做一個使人和平的人!  

     上帝的方法和美意是要我們面對並且解決不和的根源,也就是正視我們每一個人都是有罪的,受到罪性的轄制。當人的罪解決了,不和的原因就減少了,世上就多一點平安,同時也多了一些真誠使人和平的人。這也是為什麼我們的主基督要我們必須去傳福音,有福音的地方就多一些平安,少一些紛爭,也多一些使人和平的人,少一些製造事端的人,那裡自然就充滿喜樂了。

     讓我們已經信福音的人先問我們自己:我們是否真的享受到福音的好處,有平安和喜樂?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這樣我們必定會很積極去傳福音。我們所傳的福音才能使人信服,才有公信力(credibility)。過去我在海外的經驗是看到有些熱心傳福音的人,他們可以是全職的或帶職的同工,可是,往往為一些小事鬧情緒傷了和氣,或是把自己看得太重要,心理不平衡,產生嫉妒紛爭,甚至家庭雞犬不寧、吵吵鬧鬧。我不得不對他們產生一個問號:他們雖然熱心向人傳福音,是否他們就是最需要福音的人?和平教會今年要舉辦四到五次傳福音的聚會,讓我們先反省自己,我們是否真的明白福音是甚麼,並且享受福音,享受平安(和平)和喜樂,從而福杯滿溢地去分享福音?一間肯遵命去傳福音的教會,教會一定先蒙福,請注意聖經的警告:「沒有異象,民就放肆。」保羅也說:「若不傳福音,我就有禍了。」

     在南太平洋的島上流傳這樣的故事:有一個西方的無神論者到南太平洋的一個小島渡假,他很驚訝地發現土人很虔誠敬拜神,於是傲慢地嘲笑他們說:「我們西方已經不流行這一套了。」一個原住民長老笑著回答說:「如果不是我信了耶穌,你老早在我的肚子裡了。」原來南太平洋的原住民有吃人的陋習。

     在馬太福音五章九節主耶穌說:「使人和平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 神的兒子。」稱為 神的兒子這句話是猶太人的習慣用法,用來表達他在做上帝的工作,一個使人和平的人也就是在做上帝的工作的人。耶穌基本身就是個最好的例子,祂是道成肉身的神,祂降世為人的目的就是要使人和平,所以,祂另外一個名字就稱為和平的王子(Prince of peace)。凡是能做一個真正使人和平的人,他本身先蒙福,也是個使人蒙福的人,因為他具備上帝的性情和雅量。

     但是,要做和事老有時卻招來誤會,弄得兩邊不是人,俗話說:「勸架的常挨打。」這是吃力不討好的工作。此外,使人和平的人必須具備純潔和正直的品格,因為這決定他(她)能否取得雙方的信任,否則難免會混水摸魚,掉入挑撥離間的陷阱。

     讓我們來看哥林後書第五章十一到廿一節保羅對我們的勉勵:

(一)『我們既知道主是可畏的,所以勸人。』我們遲早都要向上帝交代,我們是否作一個無愧的基督徒?忠心有見識的管家?保羅和他的同工有無虧的良心,是個在上帝、在人的面前都能交代的,是透明的人。所以説:「我們在 神面前是顯明的,盼望在你們的良心裏也是顯明的。」

 (二)接著保羅也對那些批評他為傳福音發瘋的說明理由:「如果我們真的是瘋了的話,那是為著上帝的緣故;如果我們神志清醒,那是為著你們。」『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所以,我們從今以後,不憑著外貌〔肉體、世俗〕認人了。雖然憑著外貌〔肉體、世俗〕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他了。』

(三)『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以前是唯恐天下不亂的,在基督裡成為和平的使者;以前是自我中心的,在基督裡成為時刻為別人著想的人;以前把自己看得太重要,在基督裡成為看無自己的人。

(四)「一切都是出於 神;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我們若去執行上帝賦與我們的任務,這樣我們才能被主使用帶領人回轉,離開罪惡,接受基督的救贖,與上帝和好。這就是 神在基督裏,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

到底甚麼是和好的道理(信息)?耶穌降世為人,並且為人類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為了要幫助人和神復和,有罪的人不可能和聖潔、公義的神復和,耶穌的死就是為了補償人的不公義所付出的代價,為了愛世人,能使有罪的人能和神復和,耶穌本身成了代罪羔羊。所以耶穌是使人到神那裡的唯一道路,藉著祂人才能和上帝復和。

上帝要與人復和,首先要滿足公義的要求,這和華人文化不同,為了面子我們文過飾非,主張和為貴,不敢也不願面對公義的問題,因此台灣人喜歡說:「人生馬馬虎虎就好。」「做個人人好的爛好人。」因此,表面是和解,其實是假象,是虛偽。因為沒有建立在公義的和平是不穩定的,因此,表面平靜,仍然暗潮洶湧,甚至,有冤報冤,有仇報仇,永不得安寧。

(五)「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 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 神和好。」每一個新造的人都要做一個使人和平的人,當我們接受了這和好的信息而得以跟上帝復和,上帝也將這和好的道理(信息)託付我們,要我們把這信息傳給人,成為上帝的使者。當我們願意回應神的呼召去做一個使人和平的人,我們就成為神國裡基督的大使,基督要把傳和平福音的權柄賜給我們,祂要保護我們,也必和我們同在。並且要動用神國的資源來和我們同工。因此我們理當不以福音為恥,因為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這福音的要點就是:神使那無罪的基督,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基督裏面成為 神的義。耶穌要使人和神復和,必須犧牲自己在十字架上,因為人的罪債必須還清。神稱我們這些罪人為義,我們可以不必再想盡辦法為自己辯護,自以為義。因此,信靠祂的人只不過是個蒙恩的罪人,因為他所受的恩典是白白得來的。

結論

讓我們和平教會的弟兄姐妹都能夠成為使人和平的人,才能使我們成為別人的祝福。讓我們省察自己:我們的家有平安嗎?我們的教會有平安嗎?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先不要把指頭指向別人,憑良心來看自己,如果上帝光照您,求主幫助您勇敢地認錯,如果沒有,求主幫助您挺身而出做一個公正的和平的使者,神要使用我們每一位都能成為使人與神和好、與人和好的人。願神賜福您成為別人的祝福,願和平教會成為一間使人和平的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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