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3日 星期日

是真的嗎?


講道內容
講題:是真的嗎?
經文:加拉太書3:15-29
主講:許晟愷牧師
時間:二0一五年七月十九日

一、前言
許多的事情似乎我們都需要眼見為憑。2015/6/27新北市八仙塵暴,2015/4/25尼泊爾發生地震,在現代的科技謀體協助之下,我們可以了解在其他地方所發生的事情。但是仍然無法真正地完全了解。
2011/3/11日本地震,我在2012、2013連續兩年參與總會重建義工團的服事,到當地親眼看見經過地震、海嘯之後的情況,與當地居互動去貼近他們的心,親身去感受他們在災後的生活。
今天在我們的生活中,在面對許多東西的時候,我們不禁要問是真的?還是假的?(從黑心油、塑化劑、食品、茶)。教會附近的商圈(連鎖商家的進駐。)、店家的變化,是否有注意到多了其他教派的聚會所、設立教會?你有看見生活環境的改變嗎?
在信仰的道路上我們也會遇到真的與假的問題,當耶穌受洗之後,耶穌被聖靈帶到曠野受試探:試探者魔鬼對耶穌說:「既然你是上帝的兒子,命令這些石頭變成麵包吧!」耶穌回答:「聖經說:人的生存不僅是靠食物,而是靠上帝所說的每一句話。」試探者魔鬼帶著耶穌到聖城,站在聖殿頂的最高處,對耶穌說:「既然你是上帝的兒子,你跳下去,因為聖經說上帝要為你吩咐他的天使,他們要用手托住你,使你的腳不至於在石頭上碰傷。」耶穌回答:「不可以試探主—你的上帝。」最後,試探者魔鬼帶耶穌上了一座很高的山,把世上萬國和它們的榮華富貴都給耶穌看,說:「你如果跪下來拜我,我就把這一切都給你。」耶穌回答:「撒但,走開!聖經說:要拜主—你的上帝,惟獨敬奉祂。」
耶穌親自教導我們如何面對試探,也就是如何分辨假的訊息。
二、半信半疑
我們生活在世上,每天都會接收到許多的訊息、資料(大多數來自於新聞媒體的報導:例如缺水的狀況、電力不足、颱風消息),就會不斷地去做判斷與選擇,哪一些我們會接受、哪一些會懷疑、那一些事根本就不相信,我們所依據的是來自於我們過去的經驗、學習、理性、邏輯思考、傳統觀念等等,使我們可以做出相信或不相信的決定。
今天我們對信仰的態度是如何呢?你相信嗎?是全部?還是有所選擇?V.15保羅用大家能夠了解的方式說明上帝與人立約的真實應許,「當兩個人同意某一件事,並且簽訂了契約,沒有人能有所增減。」「同樣的,上帝已經向亞伯拉罕和他的子孫立了應許。」這是上帝主動與人所立的約。「上帝立了約,並答應持守這約。那在四百三十年後才出現的法律不能夠破壞這約,以致取消上帝的應許。」保羅帶我們回到亞伯拉罕的時代,再到摩西的時代,雖然沒有提到摩西的名字,舊約聖經中記載律法就是透過摩西而來的。
上帝呼召亞伯拉罕離開迦勒底的吾珥,應許他要得到無法計算的子孫,要把土地賜給他和他的後嗣,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他的子孫得福,上帝賜給亞伯拉罕的這些極大的應許,再後來不但像他的兒子以撒重申,也向雅各重申。幾百年過去了,保羅所提到的四百三十年不是亞伯拉罕到摩西之間的日子,是指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的時間,上帝興起摩西,藉著摩西解救以色列人脫離被奴役的生活,並在西乃山將律法賜給他們。但是,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依然存在。
在這裡我們看見上帝對亞伯拉罕與摩西有著不一樣的原則。上帝給亞伯拉罕的應許是「我要指示你一個地方……我要賜福給你」上帝給摩西的是律法,就是十誡。「律法與應許,我們需要將他們分辨清楚,無論在時間、地點、人物、環境,其實有很大的差別。」上帝給亞伯拉罕的應許:「我要…我要…我要…」上帝給摩西的律法:「你要…你要…你要…」這當中的差別是應許介紹:「上帝的計畫、上帝的恩典、上帝的主動」。律法介紹:「人的本份、人的行為、人的責任」。所以,上帝從亞伯拉罕給我們的是「應許、恩典、信心」從摩西給我們的是「律法、誡命、行為」
上帝從來沒有要廢除或改變—應許,應許不會被律法所影響。但是,律法也不是多餘的,律法在上帝的旨意中也有一個重要的位置。律法的功能不是帶來拯救,而是要人知道確認自己需要拯救。「撒但要我們藉著律法說明自己是聖潔的。上帝的本意卻是要以律法證明我們是罪人。」可見律法的主要工作是顯出罪惡的真相。
三、顯出真實的應許
上帝把應許賜給亞伯拉罕,把律法賜給摩西,並透過基督,將律法和應許實現出來,律法將罪人置於死地,應許叫人得著稱義而重生。保羅進一步說明,從應許到律法,到應驗應許的過程,不只是舊約的歷史、不只是猶太人的歷史。這是每一個人的一生,是每一個基督徒的一生。人若不是受制於律法之下,仍在等候應許的應驗,就是已經脫離律法承受應許了。換句話說就是:人不是活在舊約裡面,就是活在新約裡面。不是信摩西,就是信耶穌基督,v22「全世界都處在罪的權勢下,為要以信耶穌基督作為領受上帝應許的根據,這應許是賜給所有信的人的。」
在今天所讀的經文v23-24提到人過去在律法的情況。人的靈性旅程,應該是一個出律法進入應許的經歷,但是我們大多得時候都只選擇其中的一個。有人繞過摩西到耶穌的面前,跳過舊約,不經過律法定罪之苦,就想承受在基督裡稱義的應許。有人到摩西面前接受了律法的定罪,從此鬱鬱寡歡,終日受到綑綁,仍然活在舊約裡面。信仰對他們來說是很沈重的重擔,沒有到基督面前得到釋放。
保羅用看守囚犯、管家來形容受到律法的限制,特別是管家原文的意思是專責管教的人,甚至會用嚴厲殘忍的方式。這樣的比喻暗示,律法顯示上帝要為他的百姓所定的旨意,明文吩咐何事可以做,什麼是不可以做,並且警告我們違反的人必定受到處分。但是,感謝上帝,祂從來沒有意思要我們永遠活在罪的奴役之下。上帝施恩賜下律法,為了叫人更加渴慕承受上帝的應許。所以在這捆綁中,保羅加了一個時間限制:「律法是我們的監護人,直到基督來到,使我們因信稱義。」
從這段經文告訴我們,律法對我們的打壓、限制是暫時的,它最終的用意不是要傷害我們,而是要祝福我們,律法的目的是要我們關在監牢裡,等基督來救我們出去,或是叫我們暫時託管在管家的手中,等基督來拯救並接納我們成為他的兒女。
四、在基督裡
在加拉太書第三章v26-29充滿基督同在的經文。在基督裡,我們是上帝的兒女:上帝不再藉著律法,把我們定罪、或約束管教我們,現在上帝已經成為我們的父,在基督裡接納並寬恕我們,我們不再因為害怕受罰而懼怕上帝。上帝兒女的名分是「在基督裡」,不是藉著我們自己可以得來的,是藉著「信」而得以在基督裡。通過「洗禮」我們與基督聯合在一起。藉著內在的信與外在的洗禮,完成我們在基督裡成為上帝兒女的救贖恩典。
在基督裡,我們是一體。「你們在基督耶穌裡是一個人」表明我們不單是屬於上帝的,也是彼此相連在一起。上帝應許亞伯拉罕,萬民都要因他的後裔德福,在基督來的時候就成就了。世上所有的種族、皮膚的顏色、不同的語言的人都包括在其中,我們都是平等的,都蒙上帝在基督裡賜下白白的救恩,也一同領受,在基督裡的平等就轉化成為團契,在基督裡彼此相愛。這樣的平等也是不分階級,在整個世界歷史裡,任何的社會都有階級制度,會比較出身、財富、特權、教育等等,會將人與人彼此分開,但是在基督裡階級是毫無意義的。保羅在此也特別提出不分男人或女人,在過去的時代,婦女常常受到不一樣的對待,但是在基督裡女人與男人都是一樣的平等。
但此要特別提醒,不是指種族、膚色、性別、階級都完全消除,基督徒不是變成看不見一個人得膚色也不是對於人的文化、教育背景、完全毫無感覺,更不會忽略人的性別。而是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種族、文化與性別,當我們說基督徒清除這些分別時,不是說這一切不存在,而是說這一切不是最重要的,他們依舊存在,但是不是成為彼此相愛的阻礙。我們看每一個人都是與自己平等的人,是在基督裡的弟兄姊妹。
在基督裡,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的產業的了。」我們可以清楚地看見,在基督裡我們是屬於上帝的,在上帝的應許中,我們在基督裡承受了上帝所給予的應許。迦南教會在大有國中的生命教育課程,引導學生認識自己,其中有一課是「我是誰?」透過課程(1.用帶殼的花生,去找到外觀、性狀、紋路完全一樣的花生。2.使用一個寶盒,其中放置一面鏡子,讓同學看見盒子中的寶物,就是自己)藉此來認識自己。各位弟兄姐妹:你能回答:「我是誰嗎?」這人生基本的問題你能夠回答嗎?
斯托得說:因著在基督裡,我們可以回答:「在基督裡,我是上帝的孩子,在基督裡,我是上帝所救贖的人,不分過去、現在、及未來,都連結在一起了。在基督裡,我找到自己的身份,在基督裡我有一個可以站立的地方。在基督裡,我回家了。」這是真的!
五、結論
保羅為「在律法下」的人與「在基督裡」的人,做了非常清楚的說明。好像所有的人都只能屬於其中的一個分類。假如我們是「在律法下」,我們的信仰就形成一種綑綁、束縛,不知道赦免是什麼,依然接受監管,像是囚犯一樣。在我們可以成長、享受自由的時候,仍然留在監牢裡。
如果我們是「在基督裡」我們會得著自由。所以不要只活在律法中,因為我們信仰的特徵是「應許」,不是「律法」。我們知道自己在時間、空間、永恆裡,都與上帝連結在一起,也與上帝其他的兒女相連在一起。
但是我們必須要先到摩西律法的面前被定罪,才能夠到基督的面前被稱為義。我們承認自己的罪惡,接受定罪之後,不可以停留在那裡,必須到耶穌基督面前領受他賜給的恩典,在生活中與人分享這真實的救贖。唯有你自己親身經歷過這整個生命歷程,真實地領受上帝的賜福。那麼,眾人要因你得福,這是真的!
耶穌基督是你所可以依靠的,將所有一切交托給祂。每一次領聖餐就是在經歷上帝恩典的時刻!這是真的!
聖經是真理的真實存在!上帝的話語會給你知道何為真的!何為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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