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今天我們所讀的聖經經節,馬太福音25章31-46節,主耶穌用這比喻說到「世人終必面對的結局」:就是將來復活的靈魂都要來到創造主面前,將他一生所作所為交待清楚,這就是「最後的審判」。說到最後的審判;我們會想到甚麼?喜歡西洋藝術史的我,首先想到的是米開朗基羅的「最後審判」。
同時也發現最特別的「審判信息」,是出現於黑死病大流行的十四世紀。由於死亡的陰影籠罩整個世紀,以致於當代「世界即將終結」的預言與頹廢感密切連結,造成這段近百年的時間,不管是在宗教或藝術的文化形態上,都呈現出墮落、殘忍、憂鬱、華麗、禁慾、狂野、優雅、猥褻、神秘、邪惡、虔誠與頹廢的奇怪組合。
‘The Last Judgment’ 14th cenrery ,Giotto di Bondone (圖)
但是,當我們讀今天的主題經文時,雖說與「最後審判」的主題有關,卻不會有觀看上述圖畫的不舒服感。接下來,就讓我們進入經文來看耶穌如何提及今世「最後的審判」。
二、經文背景
耶穌這段說話,是回應門徒在24章3節發出的提問。然而在24章中,耶穌接連談到與末世有關的幾個災難:戰爭、飢荒、地震(參V.5-7)
25章:討論終末審判的問題
我們看到馬太福音24章整章都在講終末時可能發生的預警。而第25章則盡是談到有關終末審判的問題。25章中有的三組比喻故事:
第一個比喻「十個少女」(1-13節):耶穌在比喻中將她們分成兩組—
① 聰明的
② 另愚笨的。
第二個比喻:「三個僕人的比喻」(14-30節) ,也是看到兩組—
① 「好又可靠的僕人」,
② 「壞又懶惰的僕人」。
而今天的經文:第三個比喻(32-33節)也是將人分成兩組:
① 綿羊組
② 山羊組。
「綿羊」和「山羊」分別代表著「好」與「壞」,它們並列在耶穌基督面前,一起接受最後的審判。
這種以羊作為比喻的用法,很可能是取自以西結書第34章17至24節。先知以西結以牧羊人和羊群的關係,用來比喻上帝和以色列民族之間的親密。其經文是這樣寫著:「我的羊群啊,論到恁,主耶和華按呢講:我欲佇羊及羊的中間,公的綿羊及公的山羊的中間行判斷。」
為什麼是綿羊與山羊?
耶穌運用了上述經文中,有關綿羊和山羊中間的審判為其教導的背景當然有其用意。由於綿羊和山羊有不同的習慣和性情,所以牧羊人在入夜時,會把羊群中的綿羊和山羊分開。在巴勒斯坦地,夜裡氣溫寒冷,所以山羊回到羊棚過夜;相反,綿羊擁有厚厚的羊毛,這使牠們能抵禦寒冷的氣溫,可以繼續逗留在草場上過夜。耶穌所說的關於「綿羊和山羊的比喻」是借用當時巴勒斯坦地區實際的牧羊情景,藉此帶出「區分善惡」的意思。我們必須從耶穌時代的畜牧文化去掌握比喻的意思。
要知道無論是綿羊、還是山羊,都是猶太人主要的肉類食物。只不過綿羊較於山羊,有更多羊毛、脂肪,而且性情又比山羊溫馴多了,因此綿羊的價值也相對比山羊更貴重。再加上山羊比較具有野性,耶穌就用這個特徵來比喻叛逆的門徒。
總而言之,綿羊和山羊的比喻要指出在主再來的日子,耶穌會把順服的和不順服的區分出來,把不順服的,送往「永遠的刑罰」,順服的往「永遠的活命」去(參太25:46節:這樣的人要受永遠的刑罰。至於那些義人,他們會得到永恆的生命)。
三、誤解:因為行善而得救?
再進一步看主題經文時,會發現主耶穌基督是以:「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流落異鄉,你們收留我;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害病,你們照顧我;我坐牢,你們來探望我。」作為結論,恐怕人們對這樣的結論是有爭議的。
請注意37-39節:「那時候,那些義人要回答:『主啊,我們甚麼時候看到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甚麼時候看到你流落異鄉而收留你?看到你赤身露體而給你穿?我們甚麼時候看到你害病或坐牢而去探望你呢?』」。
當那些義人在做這些微小的好事時,似乎是連自己做了甚麼事都不在意的,因為他們並不是為了要得救而做這些事,他們覺得自己只是盡本分做「應該」做的事。這一點和為了累積「功德」才去做好事或是行善有著極大差別。人想用自己的努力得救是枉然的,因為得救是上帝白白的恩典(參考羅3:23-24因為人人都犯罪,虧欠了上帝的榮耀。 然而,上帝白白地賜恩典,藉著基督耶穌救贖他們,使他們跟祂有合宜的關係。)而且去做幫助別人的事,特別是幫助那些軟弱的人,則是每個基督徒都應該負起的信仰責任,絕對不是以自家所行功德,等價交換上帝恩典的手段。
四、誰是最微小的人?
37-40節可以說是整個經文的中心思想,尤其第40節更是重要之最。耶穌說:「我鄭重地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為我的跟從者中最微小的一人做,就是為我做了!」我們可以注意到一個很特別之處,從耶穌說的這個比喻中,不難看出祂以「最微小的人」在暗喻祂自己。
最微小的耶穌在哪裡呢?我們可以在哪裏遇見祂?這個問題連被分在右邊的「綿羊們(義人)」也覺得很納悶,所以他們問了:「主啊,我們什麼時候看到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什麼時候看到你流落異鄉而收留你?看到你赤身露體而給你穿?我們什麼時候看到你害病或坐牢而去探望你呢?」同樣的;被分到左邊的「山羊們(受咒詛的人)」也要問:「主啊,我們什麼時候看到你飢餓,或口渴,或流落異鄉,或赤身露體,或害病,或坐牢,而竟沒幫助你呢?」
這兩個不同陣營確實都沒有遇見耶穌。但是右邊的人照樣去幫助有需要的人、探訪病人、去監牢探監,而且他們這樣做不是為了得到任何報償;是為了耶穌基督而做。而左邊的人卻不一樣,他們以沒有遇見耶穌為理由,將一切該盡的信仰責任全推的一乾二淨。他們以為這樣做根本無傷大雅,卻不知道「幫助有需要的人、探訪病人、去監牢探監…」;這些事正是為耶穌基督而做的。從這一番探討,我們知道耶穌在哪裡了吧?耶穌就在我們身邊、在我們的生活圈、我們的社區裡。
從今天所讀的經文,我們得到一個很重要的信息:所有的愛都是歸向上帝的,因為愛來自上帝,上帝就是愛的本身(約壹4:7-8「要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上帝來的。那有愛的,是上帝的兒女,也認識上帝。那沒有愛的,不認識上帝,因為上帝是愛。」)沒有愛的地方,是違背上帝的心意,更是與上帝對立的。
耶穌論「終末」?其實是要求我們貫徹「新誡命」
綿羊和山羊的比喻讓我們看見一個事實--當人們在「最微不足道的人」身上做了在一般人看來根本就是「最微不足道的事」,其結果便是得到了「永恆的生命」。
以前,我們看綿羊和公羊的比喻時,所想的是終末時的最後審判。而今,我們卻從耶穌的比喻中更深的體會到,耶穌其實更是要求我們徹底貫徹祂所頒布的「新誡命」。原本舊約有十誡,但是耶穌把它精簡成一條誡命,就是「愛」。(參太22:37-40節「『你要全心、全情、全意愛主—你的上帝。』這是第一條、也是最重要的誡命。第二條也一樣重要:『你要愛鄰人,像愛自己一樣。』摩西全部的法律和先知的教訓都是以這兩條誡命為根據的。」
約翰福音13:34-35,耶穌更是如此說:「我給你們一條新命令:要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彼此相愛。如果你們彼此相愛,世人就知道你們是我的門徒。」
五、結論
我們要如何實踐耶穌的教導?可以從這兩個方面來實踐,即:「愛上帝」和「愛人」。然而我們要先懂得愛人才能愛上帝。因為愛上帝是很空洞的話,所以約翰一書4:20-21說:「若有人說『我愛上帝』,卻恨自己的弟兄或姊妹,他就是撒謊的;他既然不愛那看得見的弟兄或姊妹,怎麼能愛那看不見的上帝呢?... 基督這樣命令我們:那愛上帝的,也必須愛自己的弟兄和姊妹。」這些經文都在提醒我們:要實踐愛上帝,必須先愛祂創造的人,愛自己的弟兄和姊妹。
其實耶穌的要求並不多,只有「這些事你們為我的跟從者中最微小的一人做,就是為我做了!」耶穌藉此提醒:「愛」是不分大小的。但是,我們要認真反省的是:是否存著「真愛的心」去做?這一點才是重要的。因為每一件愛心的事,都會有上帝的恩典在裡面。不必在意愛的大、小,或為自己所做的事作任何價值判斷。
我們是用愛心在做這樣的事呢,或是我們是為了得到人的稱讚,看到我們所做的好事而做?正如耶穌所說比喻中的兩批人一樣,我們也沒有看見耶穌。「看不見耶穌」,是我們絕大多數人的共同經驗,但是,耶穌卻非常重視我們在看不見祂的日子所做的事情。
如何能夠避免從「看不見耶穌」而變成「失落起初愛主的心志」呢?或者,我們可以透過德雷莎修女的祈禱得到啟發:
「耶穌,我受苦的主,願你賜我恩典,讓我今天、每一天都透過這些久病的人看見你,在我服事他們的時候,讓我能服事到你。就算遇到那些要求苛刻、不合理的人,求你也讓我認出你,然後能夠照樣說:我受苦的耶穌啊,能服事你,是多麼甘美呀。主,讓我有這樣的信德異象,讓我從來不把這些工作當成單調。讓我透過服事這些受苦的窮人,而感受到大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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