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2日 星期六

信經的第一句:我信上帝


講道內容
講題:信經的第一句:我信上帝
經文:希伯來11:1-7;約翰福音1:12;
             腓立比書1:29
主講:商正宗牧師
時間:二0一六年十月十六日

I、前言:信上帝與信偶像(羅1:21-25)
兄姊平安!信經是基督教的濃縮、基督教的精華。信經則告白所信之聖經的內容。使徒信經是最早的信經,當時教會要求,每位信徒皆須清楚信仰內涵。我們每週宣誦的信經、或信仰告白,開宗明義都宣告「相信上帝」。但兄姐請留意,除了使徒信經的第一句,是「我信上帝」之外,其他信經,第一句都是「我們信上帝」。原因是,初代教會認為,信仰首先是個體性,然後才是團體性。眾多個人信仰合在一起,成為了教會團契。所以在宣告「我們信上帝」以先,需要先告白「我信上帝」,否則無法在教會團契裡告白信仰。
(1) 以相對者(人.事.物-被造者)為絕對者(上帝)來信-拜偶像
羅馬書談到「信上帝」和「拜偶像」的差別。羅馬書第一章寫著,人藉著所造之物,就知道有上帝,使人無法推諉。(羅1:20)拜偶像的其中一種,是以相對的受造物,來取代絕對的上帝。將相對的東西,當作絕對的上帝來敬拜,這就是拜偶像。以賽亞書四十四章說,人們伐木砍材,將木柴拿來生火煮食,剩下的雕刻成偶像敬拜;這是最最愚昧的,因為有能力伐木、煮食、雕刻的人,比那所刻的偶像更有能力。這種偶像,不是信經所宣告的上帝。
(2) 以絕對者(上帝)為相對者來信-拜偶像
另一種偶像崇拜,基督徒也常誤犯,就是降格上帝,將其視同民俗信仰裡的神明。有些兄姐信主後,請走家中的佛像,改吊十字架、或耶穌圖像,並以同樣的態度,敬拜上帝。這就像以賽亞所說的,將榮耀的上帝降格,等同人所造的偶像。有個故事說道,一位經商的弟兄,未信主前每遇事就去廟裡求籤卜卦。信主後,一次生意失敗,但不能再卜卦了,於是拿出聖經,禱告後翻開,伸手一指,好像抽籤詩一樣,看抽中哪條籤。不幸地,他翻到馬太福音27:5,講猶大自縊身亡。這位弟兄說,我現在這麼淒慘落魄,上帝怎麼還叫我去吊死呢?再禱告一次,請上帝明示。他又伸手一指,指到路加福音10:37,說,你當照如此行。弟兄說,慘了,這次竟要我趕快去吊死。上帝,我再禱告。他又伸手一指,指到約翰福音13:37,是:你該做的,就趕緊去做。
基督信仰不該視上帝等同民間神祇。信經所告白的上帝,是一位獨一絕對的信仰對象。
(3) 以絕對者(上帝)為絕對者來信-真信仰-我信上帝
因此,基督徒最根本的,就是真正地相信上帝。若不以此立基,則無法真正信耶穌、作上帝的兒女說我信上帝。
II、本論
(1) 信有上帝(希11:6)
那麼,上帝是位怎樣的上帝?今日從三處經節來了解。首先,希伯來書第十一章說,「因為到上帝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上帝 」(來11:6)。基督徒必須信上帝實存實在,人體驗得到、摸得著、禱告得到。約翰福音說,我傳給你們的,就是我們所看見、摸著、所信的。(約8:26)當我們宣告相信上帝,我們宣告,相信有位客觀的上帝。無論人肯定與否、相信與否,創世以來他都存在。當上帝吩咐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時,摩西問上帝,我該告訴眾人,受誰的差遣?上帝說,你說,是自有永有的上帝的差遣。
-客觀的絕對存在者-信仰的對象(羅1:18~20)
聖經教訓我們,我們所信的上帝,是一位客觀的上帝。不靠人腦想像、人手雕刻,從遠古創世以先、到永遠的末世,他自有、永有。
-全能的神(啟4:8、創17:1)
上帝也是全能的上帝,不受時間、空間限制。創世紀記載,當雅各流浪在外、躲避兄長時,夜間睡夢中,攀登上天梯,才知道雖然他離開了猶大地、離開了族人,在外邦的曠野裡漂流,但他的上帝仍與他同在。上帝全能、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
服兵役時,幾百位同袍弟兄們一起洗澡,我發現很多人的脖子上,都掛著紅符,洗澡時也不取下。趨於好奇心,我問他們,這是什麼?他們告訴我,這是家附近的關公廟啦、媽祖廟等等,求來的籤符,家人要他們戴著,才有神明的同在。我問,若弄丟了,神不就不在了?他們說,對耶!也反問我,那你呢?我說,我是基督徒,我們的上帝無所不在,不需配戴符子。禱告,上帝就與我同在。很多華人到了千里之外的西方國家,當地沒有廟宇,王爺、媽祖、關公都不在,拜拜只好面向台灣的方向。我邀請他們來信上帝,告訴他們,你在哪,上帝就在哪。
創世紀十七章曉諭人,上帝是全能的。舊約裡,以色列百姓被擄至巴比倫時,他們想,他們離開上帝的疆界了,他們在河邊流淚、禱告。結果在那外邦之地,他們同樣遇見上帝,因為全能的上帝無所不在。
-愛與公義(約壹4:16, 1:9、羅5:8、詩143:1)
上帝是愛和公義的上帝。約翰一書四章、和羅馬書5:8都談論這點,說,當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上帝就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上帝的愛就在此向人顯明。(羅5:8)聖經說,上帝不以有罪為無罪,有罪的人本該受審判;但另一方面,上帝愛世人、要拯救世人。滿足上帝的公義與愛的方法,就是差遣無罪的基督來,死在十架上,替人承擔罪過,使人的罪得赦免。通過基督在十架上的犧牲,顯明上帝永遠、完全、無價的愛。
公義裡有愛、愛裡有公義,這就是上帝。當被上帝以公義審判時,不要忘記背後的上帝的愛。當蒙上帝眷顧時,不能輕忽怠慢,因為上帝也是公義的。
-創造主(希11:3、約1:2、徒17:20~31)
上帝也是創造宇宙萬物的上帝。創世紀1:1,世界的起頭,上帝創造了天地,世上萬物都受上帝所造。(創1:1)約翰福音1:1,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萬物都是從道所成的。
使徒行傳寫道,人存活、呼吸、行動,都出於上帝的允許。心臟能跳動,對大多數人而言,或許是很自然的事。像我這樣接受過心臟手術的人就覺得,心臟還能跳,是上帝的恩典。萬一哪天停止跳動、不運作了,我就失去性命了。
上帝造人,無論人在哪、境遇如何,上帝在一切事上,掌管萬有。羅馬書1:19說,上帝的事已經向我們顯明,從受造物中可以看見,那看不見的上帝,使人無法推諉,說,沒有上帝。(羅1:19)上帝是創造萬物的偉大上帝。
(2) 信受上帝(約1:12)
-接受客觀的存在者(上帝)成為你主觀的上帝,信仰唯一的對象
生命與人格的關係(林後4:5、約壹5:12)
約翰福音1:12說,「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 」我們原本是罪的奴僕,因為接受基督的救贖,身分被提昇,成為上帝的兒女。聖經說,何等的榮耀,我們能稱呼上帝為阿爸、父。
-成為父(神)與兒女的關係-對信耶穌基督而成
(羅8:15、約14:6 ,1:12)
二次世界大戰時,某位非洲上校在菲律賓服役,結識了一名當地女子,兩人之間生了一個女兒。後來軍隊異動,上校無法帶她們同行,只好隻身回到非洲;多年後,上校成為一國的總統,派人去菲律賓,要找回女兒。特使請菲國政府幫忙,最後在一個貧民區裡,找到當時全身穿著破破爛爛的女孩。大使命人洗去女孩一身的汙垢,又以新衣裳裝飾打扮她。原本髒兮兮的女孩,搖身一變,成為了漂漂亮亮的總統千金。故事最後,女孩跟著大使,前往非洲和生父團聚。
我們也是像如此。原本是罪的奴僕,因為基督的救贖,成為上帝所愛的兒女。我們信上帝,就是接納原本客觀的上帝,成為我們主觀的救主。哥林多後書4:5,我們的主,就是耶穌基督,就是上帝」(林後4:5)。十誡說,「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上帝,因為祂是我們的天父、我們的上帝。
約書亞記第二十四章敘述,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的前夕,約書亞問十二支派首長老們,你們要選擇上帝?或仍留戀埃及的偶像?但論到我和我的家,我們決意侍奉耶和華。你們這些首長可以作代表,你們若不願信上帝,就選在埃及的偶像吧。(書24:1-15)其實原文不只如此。約書亞對百姓們說,你們要做選擇,是要拜上帝,還是拜埃及的偶像;至於我和我的家,我們決意侍奉耶和華。
-得著上帝(主)(腓3:12)
保羅在腓立比書中寫道,我看萬物為糞土,為要得著基督,並在他裡面。(腓3:8-9)原文原意是,你們得著上帝,也讓上帝得著你。當人說「我信上帝」時就是如此,得著上帝、讓上帝也得著你,成為上帝的兒女。信上帝、接受上帝,就是得到上帝,也讓上帝得到我們。只信一位客觀的上帝不夠,魔鬼比我們還信,而且會害怕;反而是基督徒,有時還不怕上帝,言行舉止偏行己意。我們接受基督後,言行舉止也需合乎上帝兒女的身分。信受上帝,得著他,也讓他也得著自己,就是「我信上帝」的第二個意義。
(3)信服(信靠)上帝 (腓1:29) 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
-上帝對信祂的人的要求(可11:22)
信服上帝是信靠上帝。基督徒說「我信上帝」時,應當使所信的對象,成為自己交托、倚靠的唯一的對象。請問各位,遇事時通常會找誰求助?有老爸找老爸、有阿公找阿公,對嗎!你會第一個想找上帝嗎?主耶穌是我們的信靠,當我們說「我信上帝」時,也在表明這樣的信仰,他是我唯一的主、唯一的倚靠、唯一所接受的,也讓上帝接受我,這是上帝的要求。馬可福音說,你們若有信,可以移山倒海,命令這座山移到那,它就會去。(可11:22)信是從基督而來,人說「信上帝」時,代表了一種信服、順服。撒母耳記上15:22:上帝喜悅的,就是順服,勝過獻祭,聽上帝的話,勝過羊羔。上帝喜悅人的順服,勝過奉獻。上帝的眼光不像世俗的價值觀,上帝看的是人內心是否順服。順服時的奉獻,是最寶貴、蒙上帝所喜悅的。
-完全的順服(撒上15:22、彼前1:2)
撒母耳記和彼得前書都談及,不可選擇性地接納上帝。宣告「我信上帝」時,代表著絕對地順服、倚靠,要行他的路。早期來台宣教的巴克禮牧師,六十餘年在台、講道,獻身終老此地。他擁有高學歷,是英國皇家學院的院士,在台灣來說,類似中央研究院的院士,有學問、地位,若留在故鄉英國,是一位可望成為大學校長的人材。但他在年少時便決志,要獻一生給主用,全然順服,走上帝啟示的道路。從十六歲開始,每到十一月,他都會簽署同一份文件--他的奉獻書,表明心志。最後,上帝差派他,來到台灣。
台南神學院保存了一份巴克禮牧師當年的奉獻文稿,內文一共六段,其中有三、四段的開頭是:我永遠值得讚美的上帝啊!我用最謙卑順服的心,來到你的面前,將自己獻給你。第二段他寫道,今日我以最嚴肅的態度,誓約順服你。我要放棄過去一切管轄我的,包括財務、時間、肉體、思想、念頭,全都歸你用。在人眼中,他是一位非常成功、偉大的學者;但他說,上帝啊,我獻給你、順服你,你要我去哪裡、做什麼,我就順服。
早期宣教師們在台灣,吃盡了苦頭。當時臺灣尚未開化,宣教師們出去住草寮、吃當地人的食物;民眾抵制基督信仰,巴克禮牧師甚至遭人潑糞,可說是歷盡千辛萬苦。但他為台灣人翻譯了白話文的聖經,也建立了公報社和台南神學院;今天台灣人們,才能在自己的地土上,簡單就能獲取福音。在台的六十年間,他留下了佳美的腳蹤、寶貴的遺產。
聖經裡還有許多信仰偉人的腳蹤,從挪亞、約伯、約瑟、約書亞到瑪利亞,他們都完全地順服上帝,讓上帝使用。為何「順服」如此重要,是因為上帝用人,不在乎學歷、地位、能力、財富;上帝要的,是一個能全然順服的人,好像僕人要先順服主人,主人才能使用他。腓立比書(2:6-11)寫道,基督「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7)基督在客西馬尼園裡禱告時也說,若可以,求父使這杯離開我;但不要照我的意思、乃要照你的意思。
-絕對的信靠(羅9:33)
分享個人的一個小見證。我讀神學院的最後一年,在擁有百年歷史、三百位會友的高雄鳳山教會服侍,牧會融洽和諧。畢業時面臨差派。當時總會採取抽籤方式,讓有意從畢業生中聘請傳道師的中會,派代表來總會抽籤,按籤號順序指定畢業生。當時東部中會抽到第一號,而他們指定要我。鳳山教會與東部中會商量,商神學生和我們配搭融洽,我們有意續聘他,是否讓給我們?但東部中會對我已有安排,協商陷入膠著。我說,我們都向上帝禱告吧!結果,還是順服抽籤結果,我去了台東,被差派去開拓教會。
抵達台東後,一看,東部中會在尚武買了一間原本荒廢著的十幾坪小屋,屋裡有一個小客廳、兩個小房間,一個房間大約一張塌塌米的大小,房間沒有門。中會說,商正宗啊!你去,開拓這間目前只有兩位會友的教會。因為屋裡沒電,禮拜時懸掛油燈照明,大家在油燈下讀經、唱詩,鼻子被煙燻得黑黑的。兩張塌塌米大小的房間,我和太太一人睡一張塌塌米,半夜常被蚊子、蟑螂吵醒。當地的土是紅土,雨天時紅土水會混入老舊的手動抽水機中,流出紅色的土水;兩、三天後紅土沈澱了,流出的水才能用。雖然生活的條件如此簡陋,但事後回想那段時光,我和師母都覺得,那是人生中回味無窮的一年。會友們知道我喜歡游泳,就常找我一起去游泳、抓魚。抓回來的魚,我們做成吃生魚片,在煙燻昏暗的油燈下,配著味噌湯一起吃。當地有加工廠,我去做義工;等到了工廠的休息時間,我就向工人們講道。後來一位會友,帶領鄉長來教會聚會,教會人數也開始漸增。雖然居住條件不佳,屋內沒有洗手間,雨天用洗手間還要撐傘到外面;但住在那裡的一年,是我們回味無窮的一年。
當我們願意信靠、順服時,上帝的命定是最好的。當宣告「我信上帝」時,我們同時也要表明,願意完全順服、信靠上帝,將自己交在他的手中。
-詩人的告白(詩119:33)
詩人在詩篇119:33寫道:「耶和華啊,求你將你的律例指教我,我必遵守到底!不論何時、何等光景,在我有生之年裡,上帝我全心全意順服你。」這是基督徒說「我信上帝」時,最佳的結尾。

III、結論
(1)我知我所信的是誰(提後1:12)
保羅對提摩太說,我知所信的是誰。(提後1:12)我將這節經文,刻在母親的墓碑上,以便不時地提醒自己,所信的是什麼?是世界、物質,還是上帝?提醒自己,應當效法使徒,說,我信上帝是創造主,具備愛與公義的特質。弟兄姊妹們,你清楚自己所信的上帝是誰嗎?
(2)Webster-信心是不問有否直接的知識而去信賴
韋氏大字典Webster Dictionary定義「信心」一詞,其中的解釋是,不論有否充分的直接知識、而願意信賴,這就是信心。
(3)信心使我們勝過世界(約壹5:4-5)
約翰一書5:4-5節說,信心使我們贏過世界。使我們贏過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約壹5:4-5)

信心的再思 -我是否有真的信心
對上帝與主?(林後13:5)

禱告:
感謝親愛的主,差遣耶穌基督救贖我們,使我們成為你的兒女,能稱呼你作阿爸、父上帝,擁有每日與你交往、禱告的權利。我們遭遇患難時,求主帶領保守。我們有喜事時,求主增添喜樂。求你透過信經的頭一句:「我信上帝」,教導我們清楚知道,自己所信的上帝,是怎樣的一位上帝;並幫助我們順服你,走一生的道路。無論環境如何,遭遇何事,都順服、交托給你,因為你必引導我們當行的路。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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