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23日 星期日

愛的系列(八):愛與施捨 -- 蔡茂堂 牧師

寫作於2006.07.23
作  者: 蔡茂堂 牧師
   經: 【哥林多前書十三章3節】線上收聽(國語)    線上收聽(台語)


各位弟兄姊妹大家平安。我們愛的系列從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開始談起,如果很會講話,卻沒有愛,就像鳴的鑼、響的鈸一樣,聲音雖然很大但是沒有內容;如果在宗教上有特別的恩賜,很會講道,像牧師一樣,或是有奧秘的經驗,和上帝有很親密的經歷,或是很能替別人禱告,無論什麼事情都因此得到解決,只是如果沒有愛,那也沒有用。今天我們要講的更特別,不是口才很好,或是你有宗教的經驗而已,而是你真的活出一個讓人家感到很有愛心的生命,就是你願意施捨。施捨有可能沒有愛嗎?如果照聖經來講是有可能的,經文說:「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林前13:3)  所以這裡有兩件事情,一件是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另一件是捨己身叫人焚燒,但是保羅認為愛還是最重要的,如果沒有愛,既使這些看起來很像是愛的行為表現,那可能也沒什麼,因為你的動機不是出於愛心。這裡提到兩種行為,一種是將所有的賙濟,另一種是己身的焚燒,從英文來講,一個叫作Possession(財產),另一個叫作Person(人身)。我們很清楚,你把所有的給窮人,你自己還仍然是存活著,如果你連自己都給了,那真的是完全的付出,這樣還不算愛嗎?  這樣也有可能是沒有愛來做這種事情嗎?當年越戰的時候,有一個人真的是捨己身叫火焚燒,1963年6月11日越南籍七十三歲的老和尚Thich Quang Duc,在西貢繁忙的街頭,當眾叫兩個小和尚在他身上潑上汽油,他自己點火自焚,這件事在當時曾引起很大的震撼,也讓越南的總統下台。所以世界上真的有捨己身叫火焚燒的例子,他為了抗議越南政府對佛教的壓迫,他把自己犧牲掉了。這樣的犧牲、這樣的施捨,跟愛的關係到底是怎麼樣呢? 

Ⅰ、引言:威廉斯紀念橋 (Arland D. Williams Memorial Bridge) 

另外有一個捨己的故事,這個故事跟剛才所說捨己自焚不太一樣,不過類似的是把自己擺上。這是發生在美國的華盛頓DC特區有一條河流叫作The Potomac River,這條河流繞過華盛頓特區,上面有很多座橋,其中一座橋是經過第十四街(14th St. Bridge),在1982年1月13日,發生一件不幸的事情,就是佛羅里達航空公司的第90號班機(Air Florida 90),從國立機場(National Airport)起飛的時候,由於不知名的原因,飛機爬升不起來,所以就摔下來,剛好落在這座橋上,砸毀了四部車,整架飛機斷裂在河流裡面,那時是一月,正是冰天雪地的時候,整台飛機裡有79位乘客,都困在飛機裡沒有出來,只有6位乘客被噴出來,這6個人就在河流裡面上下漂浮著,剩下半截飛機的尾巴還浮在水面上,整台飛機前半部已經沈到水裡。急救的直昇機放下救生繩索,希望能夠把這6個人救起來,其中有一位看起來四五十歲的人,最清醒反應最快,他馬上抓到那條繩索,大家以為他會是第一個被救起來人,但是他沒有這樣做,他抓住那條繩索,游到一個受傷的人旁邊,把那條救生繩索綁在那個人身上,讓直昇機先把他拉上去,  第二次救生繩索再降下來,他又抓到那條繩索,可是他仍然把繩索綁在第二個人身上救了上去,等到五個人都拉上去了以後,直昇機再回來拋繩索時,機尾沈了下去,把這個人也一起拖下海裡,這個人就從水面上消失了,很久以後人家才撈到他的屍體。他其實是最有機會得救的,因為他的反應最好,是第一個拿到繩索的,但是他一個一個的把那條救生繩索給其他已經受傷的人,那些根本沒有能力去拉繩索的人,一個一個的把他們救上去,大家紀念他這樣犧牲自己的愛,就把這座橋用他的名字命名,叫作Arland D. Williams Memorial Bridge(威廉斯的紀念橋)。如果你以後有機會到華盛頓去玩的話,可以請你的朋友帶你去看看這座橋,這是真實發生的事情,47歲的他就這樣過世了,是為了救其他五個他根本不認識的人,只因為搭乘同一班飛機,由於他覺得他的情況還好,另外其他人無法拉救生繩,所以他就先幫助他們,結果反倒自己犧牲了,「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約15:13) 

Ⅱ、宗教與施捨

全世界的宗教都強調愛(上一次我們講過),而且強調愛當中的施捨。給予是愛的表現,是生活表現,不是宗教行為,而是倫理上的表現,我們從佛教開始來看:

1、 佛 教:八正道 (正見、正思、正語、正業、正命、正勤、正念、正定)

佛教講一個人要得救,必須要修八正道(The Eight Fold Path),這八個正道是指什麼呢?八正道是指:正見(Right-View)、正思(Right-Intentions)、正語(Right-Speech)、正業(Right-Action)、正命(Right-Livelihood)、正勤(Right-Effort)、正念(Right-Mindfulness)、正定(Right-Concentration)。正道是從正見開始,然後依序繞一圈,繞到正定的時候,你就有機會進到涅盤(Nirvana),進到涅盤就得救,這是佛教修身養性的方法,而第六正道----正勤,提到要佈施,就是要給予窮人,佛教把他放在第六個重要的地位。

2、 回 教:五基柱 (認信、禱告、施捨、齋戒、朝聖)

伊斯蘭教(回教),他們有五大基柱,叫作Five Pillars of Islam,他們覺得你這一生要作一個回教徒要得救,這五個你一定要做,這五個第一個叫作認信(Shahadah)、禱告(Salat)、施捨(Zakat)、齋戒(Sawm)、朝聖(Hajj)。認信就是你要從心裡面相信,這個世界只有一個上帝,這個上帝叫作阿拉,穆罕默德是他的先知,這是他們的認信;第二個是要禱告,禱告是一天要面向麥加禱告五次,回教徒比我們更虔誠,時間一到,就把頭巾拿下來舖在地上,還要對準方向,要禱告五次來表示虔誠;第三個就是施捨,他們對施捨規定的很清楚,不論賺多少,年收入的2.5%,一定要捐出來給窮人。第四個是一年有一個月,就是九月的The Ramadan(齋戒月),要禁食要禱告、要做很多儀式、要潔淨身體、要去參加敬拜,這是齋戒;最後一個就是朝聖,一生當中如果可以的話,至少要到麥加朝聖一次。五個都做的,才算是虔誠的回教徒,其中第三根柱子就是施捨。

3、 猶太教:三敬虔 (懺悔、禱告、顧貧)

猶太教很特別,他們強調有三大敬虔(Three Piety of Judaism)。一般來講我們說過年的時候是最快樂的日子,其實猶太人過年的時候是最害怕的日子,他們認為過年是上帝來算總帳的時候,你今年一年犯多少罪,上帝在過年初一,會一一計算,所以他們過年叫作Yamin Noraim(敬畏日),台語叫作「皮皮剉的日子(發抖的日子)」,因為在過年的第一天,叫作Rosh Hashanah(年初一),他們要吹羊角(Shofar),這個背景是他們在西乃山的時候,聽見天上有羊角的巨大響聲。他們有十天的過年,到了最後一天,叫作Yom Kippur(贖罪日),在這十天當中,他們只有在年初一和最後一天會吹山羊號角,聲音非常的宏亮,大家是嚇得要命,用意是要大家悔改,到上帝的面前過敬虔的生活。在吹羊角的時候,他們要做三件敬虔的事,希望罪能夠被上帝赦免:第一件事就是要懺悔(Teshuva),真心的回轉;第二件事就是要大家虔誠的一起禱告(Tefilah),不是獨自禱告, ;第三件就是要做慈善(Tzedakah),這是他們三大敬虔當中在生活上要表現出來的。他們的慈善很特別,回教是說要把你收入的2.5%要給窮人,他們的慈善不是把你的錢給窮人,這樣做還不夠慈善,需要讓窮人有機會可以自己解決自己的困難,所以他們的作法不是把錢捐給教會,這樣的話窮人就好像是拿了你的錢,好像他比較可憐,你比較偉大,這樣就不夠慈善。他們的作法是,你在收割的時候,不可以趕盡殺絕採收盡淨,一定要留下一些東西,然後你收割完後回家,窮人就開始來收他能夠收的,「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園所掉的果子;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利19:9~10)這很有意思,它不是說收割全部收完,然後將所賣的拿出一些分給窮人,不是,而是我沒有收割完,所以窮人必須自己去拾取,所以施捨的人並不知道施捨給誰,被施捨的人也沒有特定從誰得到好處,他也是自己用雙手拾取的,因為他沒有田地,而且有困難,所以你讓他有機會可以活下來,它甚至講得很清楚該怎樣施捨。現在已經不是農業時代,若給對方錢,別人又不知道,這是層次最高的,如果別人知道,這是次高的層次,你給他錢不如給他工作等等,他們規定的很詳細什麼叫作慈善,這是猶太人他們講的慈善。

4、 基督教:一標準 (最小弟兄)

至於我們基督教,就不是八正道,不是五個基柱,不是三個敬虔,而是剩下一個(One Criteria of Christianity),耶穌基督把它訂定到最少,最重要的只有這一條,就是照顧需要的人。在最後審判的時候,憑藉的不是是否禁食,是否禱告而是:「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太25:35~36)這些就是照顧貧窮,這些就是施捨,「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太25:40) 一個人的基本需要你有沒有滿足他,如果做了的話,這樣在最後審判時就會得救,「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裡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太10:42)這是耶穌基督所講的一標準。

Ⅲ、施捨的動機

1、 放債取利

施捨的動機不一定都是以愛為出發點。施予或捨己,可以有很多的動機,我們剛才讀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已經講到,我若做這些動作,如果沒有愛的話,那會是什麼樣的動機讓你願意給予呢?第一個是因為要賺錢,這個我們叫作放高利貸。高利貸就是有錢的把錢借給沒有錢的,但是要利息,放債取利,聖經說:「我民中有貧窮人與你同住,你若借錢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出22:25)所以第一種把錢給予貧窮人,他的動機不是對貧窮人有愛,那個動機是藉這個機會可以賺一點利差,我把它稱作趁火打劫,就是你窮我有錢,我可以先給你錢,但是你以後要連本帶利的還我。

2、投桃報李

第二種是比第一種好一點,我把它稱作同舟共濟。我現在很好,你有困難,我給你錢,萬一以後我有困難,而你好的時候,你也要給我,這就沒有提到利息的問題,就是你幫我,我幫你,在聖經裡也這樣講:「…你們的富餘,現在可以補他們的不足,使他們的富餘,將來也可以補你們的不足,這就均平了。」(林後8:14)這等於是我們今天全民健康保險的作法,我們健康的人每個月繳保險費,我們都沒有計較,也不曉得是誰用掉了,那些生病的人可以就用這些錢,這個應該叫作風險分擔。這個和愛也沒有關係,反正大家用得著,或是你用或是他用,大家一起出一點錢,分擔這個風險,這種可稱為投桃報李。

3、 沽名釣譽

第三種是沽名釣譽,他施捨的目的不是為了窮人,而是為了自己,希望明年政府好人好事表揚時,他會被選出來。沽名釣譽的動機,耶穌說這樣不好,「你施捨的時候,不可在你面前吹號,像那假冒為善的人在會堂裡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榮耀。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太6:2)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講,政府如果有那種好人好事的表揚,那其實是對那個施捨的人不好,因為他已得到他的好名聲了,聖經說這樣上帝就不紀念,因為他要的他已經得到了。所以他施捨的目的,台語叫愛展,國語叫愛現,他只是要表現他很有愛心,以得到好名聲。

4、 循規蹈矩

再來這一種,他並不一定要愛現,他是要自己能對自己說:「嗯,我做的不錯,因為我照規定做。」猶太人最容易這樣做,就是照規定:「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路18:12)自己為自己沾沾自喜,覺得自己是依照聖經講的去行,回教徒也有像這樣的情形,「我2.5%都拿出來,所以我很不錯。」窮人的需要可能是5%,可能是7%,可是你根本不在意窮人要多少,我只在意我該給的,我有給就好了,因為我盡了我該給的部分,這個重點是在於自己有沒有這樣做。

5、 借給上帝

有一些基督徒則是存著投資的動機,因為他的回收是從天上來的,不管是今生來世,他認為施捨是借給上帝。這種動機不是不對,這種動機聖經也給予鼓勵及肯定。像保羅在歌林多後書 8:14建議 乃要均平,就是要你們的富餘,現在可以補他們的不足,使他們的富餘,將來也可以補你們的不足,這就均平了。,這個不是不對,可是這個的動機不是因為愛一個有需要的人,聖經說:「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箴19:17)所以你看,如果說憐憫貧窮的,是借給耶和華上帝,那借給耶和華上帝,耶和華上帝會還,所以有借有還,我給窮人,是看在耶和華上帝要不要還,如果耶和華上帝不還,那下次就不借上帝了,這個動機是看耶和華上帝怎麼還。上帝還的很慷慨,祂的利息很高,聖經說:「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的倒在你們懷裡;因為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路6:38)很多人很喜歡給,他不期待被表揚,也不期待怎麼樣,他只期待神會紀念,神會報答,這個不是不對,可是我們知道這樣的動機不是因為愛那些沒有錢的人,他關心的是,我是為了神的緣故把這個錢給你,我希望神紀念我,這也是一個可能的動機,我們希望神紀念我們的施捨,所以我把它稱作投資牟利,我施捨是看神回我多少。

6、 慈悲憐恤

最後一個是慈悲憐恤,不管神紀念與否,也不管人家是否知道,施捨只是因為這個人有需要,我就盡我所能的幫助他,我想這是聖經所講的給予,他的出發點完全是因為愛,沒有其它的動機,是因為慈悲憐恤。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所講的一句話就是:「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路10:33)我喜歡這四個字『動了慈心』,他的動機就是慈悲憐恤。因為別人有需要,所以他就不計較該給百分之幾,也沒有去算自己有沒有盡了責任,也不在乎別人知不知道,也不在乎神將來會不會報答,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個人現在有困難,我要幫他,就是這樣而已。這個就是路加福音第六章36節說的:「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其實這一句話在馬太福音第五章48節是說:「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父完全一樣。」我們不可能像天父一樣完全,但是我們有可能學習天父的慈悲憐恤,人家有難的時候,我們有能力的時候,我們願意給予、願意幫忙,別的動機不是沒有,但是不重要,不因為那些來計較。如果你是因上帝會報答,而今年上帝給的很多,但明年你的事業沒有賺很多錢,或是甚至事業失敗了,有一些人可能以後就不施捨了,因為我給予了,耶和華上帝卻不紀念。如果你你給的動機是因為他有困難,我願意幫助他,我就不會去計較明年上帝會不會回報,有回報很好,沒有回報也沒有關係。所以你的動機裡面,如果有愛在其中,我想這個才是效法上帝的施捨。

Ⅳ、最高的施捨

1、 基督為罪人釘死

一開始我就講到,施捨錢還是小事,把自己擺上,這個是很困難的施捨,把自己都給予了,我想基督教所講神的愛,就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把他自己給我們,這個叫作最大的愛,基督為世人釘死在十字架上,羅馬書第五章8節說:「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這顯明的愛,就是主耶穌把自己的命給予我們。

2、 有人為朋友捨命

耶穌甚至說:「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約15:13)這句話如果你在耶穌被出賣的當下,聽見耶穌所講的另外一句話,你就會很震驚,耶穌對那個出賣他的猶大說:「朋友,你要作的事,就作吧。」(太26:50)所以耶穌是把那個害他的人稱作朋友,他甚至還為這種朋友捨命。

3、 丈夫為妻子捨己

耶穌認為捨己的愛是最大的,他用這樣的愛來愛教會,他也希望在我們的婚姻中,所有作丈夫的,能夠用捨己的愛,來愛他的妻子,這是基督教對婚姻的一個很高的期待,「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5:25)這種捨己的愛,是所有的愛當中,表現最為崇高的。

Ⅴ、捨命的動機

可是我們也知道,在人類歷史當中,捨命的人很多,他們不一定是對某一個人,或是某一個對象的愛,他愛的對象有可能是他的信仰,有可能是他的政治理念,也有很多人敢捨己,我們不能說這樣的動機不對,我想有時候動機的出發點不純然是為了愛,還有別的動機。

1、 犧牲殉道

第一個聖經講到為了信仰把自己生命捨掉的第一個殉道士,就是司提反。他為了堅持信仰,被大家活活的用石頭打死,「你的見證人司提反被害流血的時候,我(保羅)也站在旁邊歡喜;又看守害死他之人的衣裳。」(徒22:20)這是為了殉道而犧牲自己。

2、 宗教聖戰 (申1:41)

今天讓我們很害怕的是,也有這樣的殉道士,可是他的殉道和司提反不一樣,司提反是活活被打死,另一種是我死也要你們死一些人,這個叫作回教聖戰(Jihad)。聖戰是他們從小孩子就被訓練要犧牲,他們敢犧牲,可是他們不白白的犧牲,不像司提反被打死沒有影響任何人,他們認為這是一個戰爭,所以我可以犧牲我的生命,為了我的神阿拉我可以死,但是我死的時候,你們一定要有一些人跟我一起死,這個動機就不純然是愛,他是愛上帝,可是他有敵人,他要戰爭,他要拉下一些人,所以我們說這是恐怖份子,對他們來講則不是,他們叫作烈士,是聖戰的烈士。所以在這裡就出現一個緊張的關係,他不純然的把自己犧牲掉就好,因為他把自己當作炸彈,一定要帶走一些人的。其實在舊約也有這樣的情況,「情願照耶和華─我們神一切所吩咐的上去爭戰。於是你們各人帶著兵器,爭先上山地去了。」(申1:41)這個為了愛神,就帶來要讓一些人死掉這樣的動機,在今天很多時候,宗教界讓我們害怕的事情,像是十字軍東征,大部分都是屬於這個觀念,就是為了我的信仰,我不怕死,但是我死,也要讓你們死一些人,不可以我白白的死,這個叫作聖戰的觀念。到今天還有很多人願意這樣的犧牲。

3、 政治烈士 (約18:36)

再來這個跟宗教無關,這是為了政治要獨立,你不讓我獨立,我可以犧牲,車臣的叛軍領袖,他曾經帶領一批人到蘇聯把整間學校兒童綁架,後來他自己被蘇聯的警察射死,他是為了國家獨立,為了政治理念,為了愛國家。這個國家是一個很特別的東西,我敢為之犧牲、為之死,像日本的神風特攻隊一樣,國家成為一個至高奉獻的對象。台灣過去到現在也有很多人為了這個敢把自己擺上,這也是一個動機,這個擺上也是一樣,他很少只自己犧牲,他犧牲一定要把他的政治理念講的清楚,就像前面講到的越南老和尚,他在大街上把自己當眾燒掉,他是要講話,並不是說我沒有意見,我只是要犧牲,不是,他要講很強烈的言論,要抗議政府的不公,我們台灣也有很多人這樣把自己犧牲掉的,他是為了他的政治理念,願意把自己犧牲掉。耶穌也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約18:36)當希特勒很殘酷的殺掉那些猶太人,而那些幫希特勒殺人的,他們是為了國家做那些事情,他們為了國家什麼都敢做、什麼都敢犧牲,所以這個也是一個政治理念下的犧牲者,可是這種犧牲者,也會帶來一大群無辜的人被犧牲掉。

4、 牧人為羊

耶穌說:「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約10:11)羊和牧人的關係,羊是在軟弱的、迷失的、危險的處境,牧人為了救這些羊,他願意把自己捨了,這是最大的愛,這樣的愛,也會引起這些羊有愛的回應,這是基督教所講的最崇高的愛。所有的捨棄,金錢的捨棄,身體的捨棄,動機可能有很多,其中讓我們最感動的,就好像Potomac的Arland D. Williams,他沒有要伸張什麼,他沒有要人家紀念他,他只是因為有人有難在水裡,雖然自己也有困難,他願意把那條救命的繩索先給別人,這樣的愛完全就是為了要幫助人,願意把自己付上成為代價,這樣的愛會引起我們的回應。所以我們信基督教,我們為主願意把自己擺上,是因為基督的愛激勵了我們,讓我們願意用這樣的愛來回應,我們也願意像基督一樣,把我們自己捨去,把我們所有的捨去,來幫助那些需要的人。

Ⅵ、結論:獻上自己作活祭 察驗神純全旨意 (羅12:1~2)

羅馬書第十二章1~2節這樣說:「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我喜歡這兩個字「活祭」,司提反為了神把自己犧牲了,被石頭打死,可是神要我們的是比這個更困難,不是死掉,而是活下來。這一生就是努力去查驗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來過你一生的生活,神在哪裡,你發現人有需要,你願意為了神的緣故,把這個愛活出來嗎?我們一起低頭禱告。

「主,祢為我們犧牲在十字架上,祢愛我們,祢也把這樣的愛賜給我們,雖然我們在給予的時候,我們的內心其實是很複雜,我們有著各式各樣的動機,我們只求主,在我们施捨或捨己時,不要讓我們失去了愛。主,讓我們是用愛來回應祢給我們的愛,我們這樣跟祢禱告祈求,奉靠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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