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5日 星期日

耶穌基督的見證人 -- 謝大立 牧師

寫作於2008.06.15
作  者: 謝大立 牧師

 約翰福音第一章

剛到印尼時,我曾想:「為什麼教會的主日學只能夠在教堂裡面進行?」於是我開始跟同工一起思考辦野外主日學的可能性;在台灣的經驗是,野外主日學所吸引的兒童會比主動走進教會主日學容易得多,而且參與的意願也比較高,因為人們總覺得教堂是一個基督教神聖的祭壇,讓自己的孩子進入到這個祭壇裡面,好像就要失去這個孩子,或者要離開他們本來的信仰,所以在野外舉辦主日學,感覺上比較容易。但是當我開始和他們談的時候才發現,在野外進行這些宗教的活動,對在穆斯林處境下的基督徒來講,是相當的困難,而且是相當危險的,確實不適合在野外進行。在這樣的處境當中的基督徒華人,他們希望通過教會設立、信仰建立的見証,幫助當地華人教會,幫助他們知道他們的信仰還有其它的可能性。

印尼的基督徒比例從10%到15%這樣的講法,很多人問:「有這樣多的基督徒比例,為什麼還需要有宣教的工作?」但我們經過溝通了解知道,在當地的華人教會,基督徒比例沒有超過1%,在我們所侍奉的北干(Pekanbaru),華人教會基督徒總比例加起來也不到1%。所以通過神學院的差派系統和精兵協會的管道,讓我們的家庭在印尼有兩年的侍奉,這期間,是一種宣教的訓練,也感受到在跨文化宣教當中,確實有許多的不容易,也有許多不足的地方,需要進一步的來裝備與充實。在印尼的侍奉當中,有一個很深的感觸就是,當我們進到一個異文化的環境當中,一個不是我們自己本國地方的處境,發現到要談耶穌基督的福音、要用嘴巴很努力去宣揚的時候,並不是那麼的容易,因為在不認識、不熟悉你這個家庭的情形下,你要和當地的人居住在一起,並一同談耶穌基督的福音,是相當不容易的事情。所以讓我一直思考「見證」這樣的一個課題。

一、見證人的權柄 ──由上帝所賞賜

在約翰福音整卷書裡面,不斷地在呈現一個重要的主題,就是「見證人」。而這卷福音書裡面,首位的見證人就是施洗約翰,他為我們設立了一種非常好的典範,讓我們看見一位見證人他的呼召在哪裡、他的身份是什麼、他的工作到底應當是什麼樣的實質內容、應該有什麼樣的態度,來面對他所要見證的信仰對象。

約翰福音第一章6節,我們看見這句告白:「有一個人,是從神那裡差來的...」,這人是施洗約翰、是上帝所差遣的,這個人見證的權柄是出於上帝所賞賜的。當施洗約翰的學生問他說:「老師,你看以前你幫他施洗的那個人、那個比你晚出道的傳道人,那個比你還要後進的人,他為什麼可以有那麼多人來跟從他?你的群眾也跑去跟從他了」,施洗約翰講了一句相當有趣的話說:「這個人若不是從上帝賞賜的,他怎麼可能得到這些能力呢?」(約3:27)由此可知,人的見證若不是出於上帝的權柄和賞賜,我們怎麼可能、怎麼配得這樣的特權來為耶穌基督作見證,這種特權是上帝賞賜給祂的兒女,和所有信祂的人。

二、見證人的身分──清楚自我定位

作者在約翰福音第一章8節的地方清楚描述,施洗約翰不斷的講述:「我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他不是光,他是為光作見證。第三章28節,約翰也清楚的表示:「我不是基督,是奉差遣在祂前面的,你們自己可以給我作見證」,他不是基督,他是奉差遣在基督前面的人。他又用新郎的比喻說:「我不是新郎,我是新郎的朋友。」施洗約翰說,我只是新郎的朋友,「娶新婦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著,聽見新郎的聲音就甚喜樂。故此,我這喜樂滿足了」(約3:29),在宴會上,他不是主角,只是扮演一種陪伴、協助的角色。這些我們都清楚的從聖經裡面看見了。

三、見證人的工作──忠實的作見證

第一章7節施洗約翰清楚的表明,他是為了這個光來作見證:「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第一章29、36節也不斷的講述他是為了「上帝的羔羊」來作見證的:「次日,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裡,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或作:背負)世人罪孽的!」「他見耶穌行走,就說:看哪!這是神的羔羊!」。第一章32到33節,「約翰又作見證說:我曾看見聖靈,彷彿鴿子從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我先前不認識祂,只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洗的、對我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施洗約翰說,我是為「聖靈的工作」來作見證人。一章34節:「我看見了,就證明這是神的兒子」,這裡施洗約翰要見證「耶穌是上帝的兒子」。從以上經文,我們看見了一位成熟的見證人,他清楚所要見證的對象,以及身份是什麼,施洗約翰的焦點不斷的在凝聚,為了讓他的門徒知道,他出來只是一個為光、為上帝的羔羊、為聖靈的工作作見證,為了要讓世人知道耶穌是上帝的兒子。這也是每一個基督徒透過活出我們的美好生活、生命,讓世人看見,耶穌基督是上帝兒子、耶穌基督是聖靈做工在祂身上的一種見證。

四、見證人的心態 ──促成欣賞謙卑

在施洗約翰的生命中,我們看見一個見證人他的態度有幾個基本的面向:第一個,在第三章29節說:「...新郎的朋友站著,聽見新郎的聲音就甚喜樂。故此,我這喜樂滿足了」,這是一種喜樂滿足的心態,為了他所要見證的對象來作見證,因為他知道他所作的見證是要使眾人能夠相信他所要見證的對象。第二個,我們看見他立下一個非常好的典範,在第三章30節,施洗約翰這樣清楚的宣告:「祂必興旺,我必衰微」,所以當「兩個門徒聽見他的話,就跟從了耶穌」(約1:37)「拉比,從前同你在約但河外、你所見證的那位,現在施洗,眾人都往他那裡去了」(約3:26),施洗約翰用一種促成、欣賞、謙卑的態度,清楚的告知他的學生說:「我所做的工要漸漸的衰微,人們要漸漸的忘了我是誰,但重要的是,他們要通過我所做的工作、通過我所作的見證,讓我所見證的對象得著興旺」,施洗約翰清楚知道,若不是出於上帝,這一切都不會成就。

在印尼,我們也確實的學習一個功課,就是去努力的欣賞、學習、聆聽當地許多信仰者的見證。在剛才的影片當中,有一張是成人主日學的照片。那是我們到印尼這個教會之後一起溝通、一起努力,來設立的成人主日學。我們知道許多的教會的弟兄姊妹,通過成人主日學的系統,得著信仰的堅固和幫助,但不是每一個教會都有這樣的課程可以造就信徒;也不是每一個教會都有足夠的師資能夠培養信徒的信仰;也不是每一個教會都有這樣的信仰文化,禮拜完後大家還願意花時間留下來得著裝備。當我們去到該教會之後發現,當地的教會是早上八點開始禮拜,到九點半結束,寒暄問安之後五分鐘,大家就很快的離開教會,於是教會突然從兩百人變成只剩下侍奉者兩三個人,為什麼不能通過更多的機會彼此交誼、彼此有信仰的分享,甚至有一點信仰的造就。後來跟當地的牧師同工討論,「是不是我們在九點半十點左右,還可以有時間讓這些信徒留下來參加成人主日學的學習?」一開始談的時候,他們發現相當的困難,大家已經習慣禮拜一結束就離去,幾經努力的嘗試和鼓勵,開始有十幾二十位的同工,願意留下來參加成人主日學的課程,而一開始是由我來開設約翰福音的課程,後來他們本地的牧師發現到,既然有這樣的人願意留下來,本地牧師也開設了一班基要真理的課程,所以在這個教會至少有兩班是可以提供信徒得著造就。

有一位八十幾歲左右的麗珠姨,她非常開朗。她常常作見證告訴別人說:「我以前是一個不快樂的人,我以前是一個得了憂鬱症的人...」,我想在台灣的文化是很不喜歡告訴別人我曾經得了什麼病、曾經有什麼樣的遭遇,感覺上這些很丟臉,但是這個老人很有意思,她到處告訴別人自己是一個憂鬱症患者,是一個有罪的人,然後她就開始告訴你她的經歷,她曾經把自己關在房裡,不願意見任何的客人,也不願意接見她的家人,吃飯的時間到,她的家人就把飯送到她的房間,她變成一個非常封閉的人,相當難跟外界接觸。

當教會的弟兄姊妹努力的要跟她分享時,她都告訴他們說:「是、是、是,我都知道,但是我是一個大罪人,我怎麼有資格進入教會呢?我怎麼有資格成為耶穌的子女呢?」這樣的罪咎感困擾她非常久的時間,然而她的轉變非常的奇妙。在某一個復活節,教會守完聖餐,照例會將這些祝福過的餅和酒送到那些有病痛不能夠來教會的人,跟他們一同在家裡守聖餐,其中一個就是這個麗珠姨,她雖然已經信主,但當同工們到了她家時,她卻說:「你們不要來,我沒有辦法領受,我是個大罪人,我沒有資格領受聖餐」,雖然她這樣拒絕,同工們依然堅持,麗珠姨問牧師說:「我是一個大罪人,我有資格領受聖餐嗎?主耶穌會原諒我嗎?」這一個很深的罪咎感在她內心困擾著,牧師告訴她:「主耶穌的愛、主耶穌的寶血早就已經勝過這一切了,妳就放心的領受吧」。當她放下心領受聖餐之後,奇妙的事情發生了,經過一晚的休息,隔天早上她一醒來就跟她的女兒說:「我要去醫院看某某朋友,我要去哪裡去關心那些人」,她的女兒們都嚇一跳,這位母親已經封閉自己一年多了,完全不與外界接觸,然而奇妙的事情在領受聖餐之後,這個人的生命完全改變,以前醫生說她有憂鬱症,現在不再需要吃藥了。

這個見證非常的吸引我,因為我看見、我聽見,並不是有人做了什麼重要的工作影響這個人的生命,而是通過聖靈、聖餐,讓麗珠姨的生命重新得救,看見她喜樂的生命時,我就發現到,成為一個耶穌基督的見證人,根本不會害羞、不會懼怕講述自己過去,她講這一切的故事都是為了要讓更多人看見聖靈的大作為、看見耶穌基督拯救的工作。她說:「現在的我是這樣的努力要去跟更多人分享」。我們看見耶穌基督信仰的見證,是需要通過我們每一個見證人在我們的生命中、故事裡,讓耶穌基督的力量流露出來,讓更多人看見耶穌基督改變人生命的可能性,看見聖靈工作奇妙的作為。

在宣教工作當中,我也漸漸的發現到,最好的福音工作是通過一種見證的模式,就像歷世歷代許多的信徒一樣,通過自己的生命,來作奇妙的見證。約翰福音第四章中我們也看見一位相當卑微的婦女,是在當時被瞧不起的撒馬利亞婦女,聖經沒有記載她的名字,然而當她的生命被改變,當她發現耶穌基督就是救主時,她做了一個動作,她立刻放下維生的器具,馬上進城裡告訴人說:「這個人將我過去生命中遇到的事情都講出來了,莫非他就是基督嗎?」(約4:29)我們看見這個婦女相當真誠、熱誠的一面,當她生命開始被改變,經歷到這種奇妙力量時,她馬上放下她手邊所有的事情,努力的到城裡告訴人她所要見證的故事是什麼,這就是我們基督徒應該學習的典範―努力的用熱誠、用生命不斷的講述自己生命中所經歷的耶穌基督。或者在許多傳統基督教信仰的束縛之下,我們常常忘記,最感動人的不只是聖經裡耶穌的故事,還有個人生命當中所經歷到耶穌基督拯救的故事。

弟兄姊妹,盼望我們的生命都能夠盡全力的用生命來詮釋、講出我們所經驗的耶穌基督,讓人聽見的故事不只是大家都熟悉的聖經故事,而是聽見耶穌基督聖靈的工作依然在今日的社會、今日的你我生命中展現出來,讓這些不認識聖經的人,通過認識你的生命,而來了解又真又活的耶穌基督。願聖靈保守我們,讓我們每一個人都能夠盡力在我們的生命裡呈現我們是一個耶穌基督的見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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