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2月6日 星期日

開新的眼界 -- 鄭仰恩 牧師

寫作於2000.02.06
作  者: 鄭仰恩 牧師 
 經文: 以賽亞書六十章13節】

新的一年常常帶給我們新的期待,我們基督徒也常常想新的一年帶給我們信仰上有新的希望或盼望。約翰福音第八章也就是在第九章之前,耶穌曾說: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自由。耶穌經常說,他是世上的光,他要帶來真理。光可以叫人見新的事物。在第九章今天我們所讀的,讓瞎眼的人見到光、看到真理。在我們做新的計劃和行動之前,一開始就要有新的眼界,總會在這幾年裏,就一直強調要進入社區和我們所居住的地方,用光來照亮台灣;在我們想用光來照亮台灣之前,要有新的眼界、看法和心胸。  

瞎眼的人是很悲慘,但實際上更可悲的是,有眼睛卻看不見的人。一出生就瞎眼的人往往是遺傳基因的結果,這樣的人活在與我們完全不同認知的世界,在他們的世界裏沒有色彩,看不見朋友的臉、風吹草那種輕柔的擺動和孩童燦爛的笑容。當我們看見肉體瞎眼的人,卻反射出我們某種程度的瞎眼。當我們關懷肉體有缺陷或不足的時候,經常發現有更敏感、更體貼的功課。  

我們看見許多對肉體瞎眼的反應和態度,有些部份經文寫的比較多些、有些比較少,但總歸起來有四種:  

第一種,就是耶穌的學生。耶穌的學生反射出神學的盲目,其實是受到猶太教教導上的影響,相信「苦難是罪的結果」。如果有人遇到患難的時候,其原因一定是來自於他的罪,這樣的態度我們從舊約的約伯記看得很清楚。約伯的三位朋友來看約伯的時候,他們的態度是你今天犯了罪才會遭受患難,所以你要趕快悔改。罪跟苦難之間的相連,我們從這個角度來看,那我們的神就成為只講公義和報復的神,而忘記了我們的上帝同時也是給人慈悲、恩典和機會的神。耶穌的門徒就反應這樣的觀點,透過這些話我們就知道這個人一出生就瞎眼,是誰犯了罪?是他自己本身或是他的父母親呢?這些門徒相信一定是某一代或祖先那一代所犯的罪,所以才造成這樣的結果。這些門徒雖然經常跟隨耶穌,但他們忘了一件事,就是愛天父上帝,這位上帝是降雨給義人,也降雨給不義的人,是照顧全人類的上帝。耶穌說:今天不是這個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的父母親犯了罪,而是要在他的身上彰顯神的榮耀。神的恩典在他所需要的人身上,我們需要用這樣的態度,打開我們心靈的眼睛。 

第二種人,就是經常認識這位瞎眼人的旁觀者或是他的鄰居。這些人常常看見這位瞎眼的人在路邊乞討。第九節提到:這位不就是經常在這裏乞討的那位瞎眼的人嗎?有些人說:「就是他!」也有一些人說:「不是他!只是看起來像他而已。」後來這位瞎眼的人說:「就是我!」他們問他說:「你的眼睛為什麼能看見呢?」雖然只是短短的經文,但是我們可以看出人的偏見,這可以說是「觀念上的盲目」。我們經常說:「牛牽到北京,還是牛。」這個人就是這樣,他不會改變。這些人看見這位瞎眼的人得到醫治,也是用這種的態度,我們是不是也經常認為這種人永遠不會改變的態度來看待別人呢?或是用一種特定和苛板的印象來看別人呢?觀念上的盲目會轉化成道德上的盲目,因為我們一旦認定這個人不會改變,自然在行動上也不會想去改變他。我們經常看不見別人的需要,偏見會造成道德和良心上的麻痺。幾年前去世的諾貝爾得獎│德雷莎修女,很多人跑到加爾各答說:「我們很想幫助你,可是不知道如何做?」而這位修女經常用一句話回答說:「到處都是加爾各答,只要你打開心靈的眼睛。」 

第三種人,就是這位瞎眼人的父母親。代表一種很特別的態度,是由於人情世俗壓力所造成的盲目。通常小孩得到醫治,父母親一定會高興得流下眼淚,但是在這個故事裏這對父母在掙扎到底要不要說實話?當他們被帶到法利賽人面前的時候,法利賽人問他們說:「為什麼你的孩子能夠看見?」根據經文上說,這對父母親非常的害怕,按照猶太人的商定│如果有人認定耶穌是基督的話,就要把他們趕出會堂。這對父母親的心中在掙扎,到底要不要說實話?最後卻選擇妥協的話來回答這個問題,「到底是誰開了他的眼睛,我們不知道?我的兒子已經成人了,你問他吧!」他們屈服於人情的壓力,不願意說真實的話;甚至自己的兒子得到醫治這樣高興的事,也不敢說出來。這種不敢把真理的話說出來,可說是某種程度的盲目。在我們台灣的社會,這種情況特別嚴重,因為是非不明、說過的話經常在改變,也沒有人說對或不對;敢大聲說的話,再多說幾次就變成真理。基督徒如何在這樣社會的人情壓力、如何在這樣的環境下說真實的話?對我們來講是一大挑戰。 

第四種,就是法利賽人。耶穌稱他們為「靈性上的盲目」,這些法利賽人感受到耶穌對他們的威脅,特別是耶穌挑戰這些法利賽人在猶太人社會靈性上領袖的地位,特別挑戰律法主義。他們把遵守猶太律法以及日常規條,當做是信仰本身的本質。當耶穌在安息日醫治一位出生就瞎眼人的時候,他們沒有看見上帝的恩典在當中彰顯;他們所看見的卻是耶穌違背安息日的規條,他們之間發出了爭論,這個人不守安息日,所以不是從神那裏來的。又有另外一批法利賽人說:一個犯罪的人怎能行這樣的神蹟呢?他們之間產生了爭論,法利賽人應該是最明白聖經真理的人,卻在這裏扭曲了聖經的真理。他們反倒以聖經的規條,取代要愛人的真理;儀式上的規條贏勝過關懷。不僅如此,他們也想盡方法除掉耶穌,所以耶穌批判他們說:你們是瞎眼的,如果你們承認是瞎眼的,還算沒罪;你們不是瞎眼是看得見的,你們的罪就更大了。一個應該是講解神真理的人,反過來卻扭曲、更霸佔神真理的話,這樣的態度使他們成為自以為義的人。今天我們的教會是不是有這樣自以為義人的人呢?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